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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ZB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村后沃路翻建及排水排污设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29.5514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6月12日9:00时至6月16日17: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1456号维斯财富中心1203、1205室)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向福建省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4.2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1535953926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确定后;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22日15时30分,地点为惠安县小岞镇人民政府办公厅三楼会议室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随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大美小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址:惠安县小岞镇,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13860773615,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鹏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1456号维斯财富中心1203、1205室,
邮编:362100
电子邮件:fjspy@
电话:15359539266 ,
传真:0595-87255986
联系人:小 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