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2日发放全旗第一张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以来,我旗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初见成效。
一、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旗农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出台《杭锦旗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并指定信息报送联络员,加强工作调度及信息搜集,掌握实时进展,及时宣传上报工作动态。
二、建立规范主体名录。对全旗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养殖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摸排统计,确保符合发放条件的主体全覆盖。目前,已建立规范109家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并不断更新主体名录。下一步计划推行散户发放合格证。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深入生产基地、进入车间和厂房开展上门指导培训,发放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培训资料,引导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全面了解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推动产品销售、赢得市场认可的重要意义。同时,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体和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着位置张贴宣传彩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措施,强化宣传,提高知晓率。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培训生产经营主体8家,发放合格证70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畜产品量达到16.285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开局良好。
图/文:张玉琴本期编辑:张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