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这样做!
近期
罗湖区人民法院胡飞法官
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行踪线索
成功找到了
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顺利执结了相关7宗劳动争议案件
执行期间
申请执行人一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主动提供执行线索
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执行法官为他们点赞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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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深圳市L科技有限公司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共涉及7个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向深圳市L科技有限公司制发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罗某等7人的劳动工资,共计人民币38.4万元,但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法院依法查询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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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几名申请执行人前往法院执行局向承办人胡飞法官反映,该公司存在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且有部分产品存放于东莞某仓库内。申请执行人代表向法官提交了公司银行账户转账记录,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确有将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转至本人私人账户及其亲属账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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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
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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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其中一名申请执行人发现了法定代表人李某的下落,立即电话通知胡飞法官,胡飞法官接到电话后,马上联系值班法警,一同赶往某工业区拘留李某,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制作拘留笔录,并于中午时分将其带至监管医院办理拘留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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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拘留体检过程中,被执行人慑于法院执行威力,主动提出愿意履行义务,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但其声称公司目前运营能力不好,一直亏损,希望可以分期还款。法官遂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局,并联系了所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向他们说明情况,征询意见。申请执行人代表向法官表示不接受分期履行方案,认为公司有偿还能力,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文书要求,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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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遂请求法官多给予一点时间,其想办法筹钱还款,法官为切实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意再等待两小时,供李某筹措款项,届时如李某仍不代表公司履行义务,恶意拖延执行,法院将依法继续对其执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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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五点,李某将剩余涉案款项共计人民币28万元汇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法官随后按照流程为各位申请执行人办理了付款手续,各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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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款项确认到账后,申请执行人向胡飞法官表示了感谢,感谢他认真推进案件、果断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追回了劳动工资,并向法官赠送了锦旗。
法官寄语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各位申请执行人一直全程参与,并积极向法院提交了转账记录、财产线索和法定代表人行踪线索,为法院推进和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劳动争议、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其他民事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曾经相识,往往掌握更多法院无法通过常规执行措施获取到的执行线索,例如住址、电话、非本人名下的财产、消费状况、行踪动态、人际关系等,这些往往是执行案件取得进展的关键,如果各位申请执行人均能积极配合法院,提交线索,那么将会更加有利于执行,从而加快实现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