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十个等级:
一个人逛超市,
一个人去西餐厅,
一个人喝咖啡,
一个人看电影,
一个人吃火锅,
一个人去看海,
一个人去游乐场,
一个人旅行,
一个人搬家,
一个人去做手术。
朋友安乐说,以上这些都是她的常态,她是不是“独孤求败”了。
我问她会孤独吗?
她回答我:以前也是个合群的人,后来慢慢的变成一个人,最后爱上了独处的,那种只要用心讨好自己的感觉真的会上瘾。
在这个灯红酒绿、觥筹交错的社会,每个人好像都戴着面具虚伪的生活,这时候独处反而成了一种享受。
1、独处,是一个人的清欢
有段时间我一直是为了合群而合群,为了搞笑而搞笑。
我喜欢吃清淡的,他们喜欢吃辣的,聚会的时候我妥协了。
我喜欢周杰伦,他们喜欢外国歌手,唱歌的时候我妥协了。
我喜欢早睡,他们喜欢熬夜打游戏,为了合群我妥协了。
可是这样的生活很累,丝毫没有快。
余华在《在细雨中呐喊》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独中,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
后来的我也远离了那些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朋友。
我可以一个人安静的看完一本书,耳机里循环着周杰伦的歌,得了的时候给自己熬一锅浓浓的汤,可以吃两碗米饭,吃饱喝足后满足的睡下。
那一刻,我是我自己,没有再为谁妥协。
我突然理解了那句: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在独处中遇见真正的自己,那是最舒服的状态。
2、独处,是人生最好的增值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里,讲述了很多关于自己和孤独的事情。
在大家眼里,他事业有成,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长相也比较清秀,是妥妥的高富帅。
可是刘同说自己也有过一段迷茫。
在高中的时候,男同学都穿耐克、阿迪,他没有。
为了合群,在男生们打球的时候,他都会买好水放一旁,同学们讨论的话题,我都想插入,可是每次都没人理。
自己还做过一件特二百五的事情,为了交朋友。他给体育部长写了一张小纸条:你好,我可以成为你这一辈子最好的朋友吗?
对方看完之后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刘同说:那是一段没有安全感和存在感的日子。
后来,他尝试和自己独处,开始努力上课,给自己定制严苛的计划和目标。
不再硬挤入不属于自己的圈子。
在那之后,好多同学来问他学着点问题,班上有活动都会第一个想到他,工作之后没有给谁写过这么卑微得小纸条,到是收到过很多举荐信和攀关系的消息。
那一段独处得时光是刘同最好的增值期,也是人生的转折点。
刘同在书里说: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
然而你却能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谁看,一个人发呆。
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3、独处,是成年人最好得奢侈品
听过这样一段话
平庸的人,才喜欢选取热闹来填补生命。
而优秀的人,懂得用独处来成就自己,达到生命的饱满。
每一个成功得背后,必有一场我们难以想象的孤独修行。
一直很喜欢微信的封面图。
一个人面对着巨大得蓝色星球,人的渺小在此刻一览无遗。
微信的创造者张小龙在创造微信之前就度过了孤独的三年,从落魄得码农到现在的微信版图,他被大家称为孤独的艺术家。
改变了我们生活的微信可以说是用孤独堆砌起来的成功。
成功没有那么容易,独处亦然。
《百年孤独》中说道: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的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我想最好的处世状态应该是:能享受得了繁华,也耐得住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