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省财政厅网站消息,近期,省财政厅下达1920万元,对列入美丽乡村创建并确认为优秀的96个示范村庄给予奖励,每个村奖励20万元。
96个示范村中:
福州市有12个,获得240万元奖励。
泉州市13个,获得260万元奖励。
漳州市11个,获得220万元奖励。
莆田市5个,获得100万元奖励。
三明市12个,获得240万元奖励。
南平市11个,获220万元奖励。
龙岩市15个,获300万元奖励。
宁德市15个,获300万元奖励。
平潭综合试验区2个,获40万元奖励。
美丽乡村示范村:4大项13小项 90分以上
《美丽乡村检查验收评分表》长这样↓↓↓
基本项为所有美丽乡村必须完成的任务,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除了基本项外,要成为“美丽乡村示范村”,就要接受一整套评价打分。评价项分为4大项、13小项,主要包括建筑风貌、环境整洁、乡土特色和长效机制。
评价项为得分项,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90分以上合格,美丽乡村重点村和一般村达到70分以上合格。
能获评美丽乡村,并获得奖励,实属来之不易。需要注意的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分清楚、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项目建设。
在建设村庄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开错误的建设路子↓↓↓
不得用于大广场、大公园、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河道边石栏杆、铺大理石等形象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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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福建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