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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内蒙古司法厅行政复议 仲裁辅助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时间:2018-09-06 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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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内蒙古司法厅行政复议 仲裁辅助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内蒙古司法厅行政复议

仲裁辅助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经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相关程序,行政复议、仲裁辅助工作人员考试将于下周进行。现将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笔试

(一)笔试时间

9月17日下午15:00-16:30。

(二)笔试地点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4号)。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须与报考时报名登记表一致)、身份证、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经发现作弊,即行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9月19日上午10:00前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

9月20日下午14:30-18:30。

(二)面试地点

在司法厅法制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进行。

(三)资格审查

1、面试人员应于9月19日14:30-17:30到司法厅七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审查须携带面试人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3、过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前考生统一在待考区候考。

2、面试前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完统一向考生公布面试分数,并在司法厅官网同步公告。

注意:外地考生务必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带齐。

考场图、考场名单详情请到内蒙古司法厅官方网站查询。

9月11日

自治区司法厅每天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自治区和各盟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各项改革成果、研究成果,交流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欢迎各地区、各单位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3244746460@

电 话:0471-5301486/5301306

出 品:内蒙古司法宣传中心

总 编:王 平

责任编辑:郭天云

图文编辑:王星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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