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公安局
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或许您正在工厂社区、田间地头劳作,或许您正在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幼小的孩子、伺候着年迈的老人,却时刻为负罪逃亡的亲人牵肠挂肚,终日以泪洗面、度日如年。今天,我们怀着对您和您的家庭关心、爱护和帮助的诚挚之意,给您送上这封信。
家人团圆,是对孩子成长最好的教育,也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但你们的亲人因一念之差触犯法律,导致本该快乐祥和的家庭发生变故。在你们想念家人团圆的同时,在外逃亡流浪的亲人同样也在想念着你们,而他们思念之余更多的是背负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精神紧绷;一听警车鸣笛,便会担惊受怕;甚至“破罐子破摔”再度犯罪,加深罪孽,自走绝路。这样的日子你们忍心继续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如何逃亡,如何拖延时日,即便逃到天涯海角,最终也难逃落网结局、难逃法律公正审判。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云剑”行动,将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凌厉的手段追捕逃犯。一次逃脱只是一时侥幸,亡命潜逃不是出路,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规定凡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投案自首在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环顾当下,规劝您的亲人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得到宽大处理的最好机会。对于执迷不悟,在《通告》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对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为其通风报信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将按照包庇、窝藏等法律规定情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作为在逃人员的亲人,只有你们能帮其指出明路,相信你们一定能够认清形势、权衡利弊,积极寻找并动员规劝逃亡在外的亲人抓住有利契机,尽快投案自首,早日重返家园全家团聚!
联系电话:0375-110
郏县公安局
9月11日
来源:平安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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