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宁市人社部门获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开始,凡是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缴费后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
★特别提醒★
1、未经年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不予返还(当年办证人员不参加年审);
2、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社保人员返还年龄为55岁—60岁的城乡居民(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户籍地与缴费地必须一致方可享受社保补贴;对新达到符合享受灵活就业条件人员,仍出现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现象的,当年可按本规定给予申报,并告知次年必须实现户籍地与参保地一致方可享受社保补贴;
4、就业情况承诺书必须由享受政策人员手工填写,并注明就业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附带就业单位营业执照);
5、凡是社保补贴享满五年者不再申报。
记者/莫青
监制/史凯|责编/沙成艳范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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