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涧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公安局转办信访事项通知书:有群众反映小湾东镇村民罗某富开挖占用林地。8月6日,民警针对信访内容展开走访调查。查实:农历正、二月间,罗某富使用一台挖掘机,擅自在其与龙街村委会子泽里坪村李某某转让得的“千亩茶园路上”山林内开挖占用林地1503.7平方米。
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民警还发现罗某富与另外两人分别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案件二:罗某富与罗某宏商量共谋,于至5月间,在小湾东镇龙街村委会岔小公路与罗伯克茶场公路交叉口附近开挖占用林地建房。经鉴定,擅自改变用途林地面积609平方米。
案件三:罗某富与罗某才商量共谋,于至间,擅自在小湾东镇龙街村委会岔小公路与罗伯克茶场公路交叉口附近的山林内开挖占用林地建房。经鉴定,擅自改变用途林地面积620.8平方米。
目前,我局已对罗某富、罗某宏、罗某才分别处以罚款和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