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出行路上应各行其道
但总有些非机动驾驶员为了图一时之便
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这样不仅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今天,蜀黍就曝光一批
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驾驶员
一起来围观!
确认过眼神,要被曝光的人!
姓名:张增科
违法时间:9月18日 09:43
违法地点:嵩山路(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胡青国
违法时间:9月18日 08:38
违法地点:嵩山路(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姚三奇
违法时间:9月18日 08:39
违法地点:嵩山路(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裴秀盘
违法时间:9月18日 11:04
违法地点:嵩山路(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闫帅
违法时间:9月18日 12:07
违法地点:金水路(经四路至政一街)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查国彪
违法时间:9月18日 12:09
违法地点:金水路(经四路至政一街)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席方方
违法时间:9月18日 12:10
违法地点:金水路(经四路至政一街)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李瑞霞
违法时间:9月18日 10:10
违法地点:航海中路(航海中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周宜都
违法时间:9月18日 11:12
违法地点:航海中路(航海中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姓名:孟静
违法时间:9月18日 10:15
违法地点:航海中路(航海中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口)
违法行为:不走非机动车道
关于车辆“各行其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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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的危害
这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更会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驾驶非机动车横穿马路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这样的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车主更容易受伤,而且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可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ps:非机动车驾驶员在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应严格按照规定走非机动车道!
郑州交警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
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
出行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做一个文明的郑州人
编辑:成豪
审核:琉璃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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