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05日,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师某某报警称,从5月至6月,焦某某称可以帮助其介绍到工地送水泥为由,先后从师某某手中诈骗贰万零二百元现金。
接警后,城区派出所副所长朱保义第一时间向所长师伟远汇报情况后,所长师伟远高度重视,为尽快把受害人血汗钱追回来,特抽调骨干民警迅速对焦某某展开侦查工作,民警经多方努力,于9月13日,将焦某某在宜阳县抓获,焦某某到案后,副所长朱保义多次与焦某某家人进行沟通协调退赃,9月19日,焦某某家属将贰万零二百元主动退还公安机关。师某某得知自己被诈骗的钱追回后,特向城区派出所民警送“破案神速及时雨 不辞劳苦为人民”锦旗一面,以表感谢,夸赞城区派出所干警工作认真负责,并为公安干警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点赞。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洛宁县公安局/张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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