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9月20日下午,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开展检查。在文居街永兴小学北门口,交警和非机动车管理所还专门购买了28顶优质“共享头盔”,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借用。
△交警购买的共享头盔
当天下午3点20分,文居街车流涌动,尽管大多数电动车主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仍有一些车主心存侥幸。执勤民警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主们一一拦至路边,对他们进行了半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告知不戴头盔的危害,要求他们戴好头盔后再上路行驶。
对于没有随身携带头盔的电动车主,民警考虑到道路交通繁忙,不便采取原先暂扣车辆,让车主回家取头盔或就近购买头盔的办法,特别购买了一批优质“共享头盔”,在车主们登记好个人信息后,将头盔借与他们,保障车主们的行驶安全。
△交警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进行教育
△电动车主戴上了共享头盔
“事后,车主们可将头盔归还至文居街永兴小学传达室,或交警城区中队传达室,并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登记信息。我们想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上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坤明介绍,“接下来,类似共享头盔的措施,还会在城区各路口开展。同时我们也会继续加大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扩大宣传面,确保广大市民都能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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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阳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姜炜 通讯员 王坤明)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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