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肇庆法院了解到,肇庆封开法院近日依法向遭受家庭暴力的宾某出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9月24日上午,封开法院渔涝法庭在开庭审理原告伍某诉被告宾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因房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暂时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原告遂撤回起诉。
庭审结束后,伍某守在法庭门口,用废弃的电线对刚走出法庭的宾某进行鞭打。宾某为躲避鞭打折回法庭,伍某却步步紧逼继续鞭打。法庭干警听闻响动后,立即前去阻止伍某的暴力行为,并及时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伍某并无收敛,扬言要打断宾某的双腿而且不会放过她的家人,民警立即将伍某和宾某带回派出所处理。次日,忍受不了丈夫家庭暴力行为的宾某到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伍某的家暴行为已侵犯了宾某的人身权益,并且宾某有再次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宾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肇庆封开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人身保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伍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宾某及申请人的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伍某骚扰、跟踪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辱骂、威胁申请人宾某及申请人的亲属。
如伍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它有效的预防和惩治了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法官表示,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强烈反对和谴责家庭暴力。当家庭中弱势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害一方一定要增强证据意识,要注意保存好报警回执、就医证明、验伤报告等证据材料,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一并出示,以便让法官作出全面准确的判断,更好地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
肇庆零距离新媒体中心
内容来源 / 广东大百科 金羊网 羊城晚报
编辑/小凌 编审/小飞象
欢迎在底部留言评论
或分享文章到微信群或朋友圈
可以让更多朋友看到
.................................................................................
点击>肇庆有人洗车时触电身亡!家属要求赔偿160万!相关部门表示.....
点击>扩散周知!肇庆粤运新总站将于10月16日投入运营!
点击>事发肇庆某酒吧,几名青年藏西瓜刀准备开战,结果发生这一幕......
点击>港毒废青烧坏脑?竟然有脸宣布这件事!简直国际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