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推广海葬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海葬活动的良好氛围。
活动主题
绿树思亲,碧海寄情
活动组织
活动由民政局
精神文明办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联合主办
市殡葬管理中心承办
市殡仪馆协办
活动时间
10月24日上午
活动地点
南朗镇横门出海口。参加骨灰海葬人员于10月24日上午8: 30前携骨灰(在市殡仪馆寄存骨灰的需在当天8: 30前办理手续)在市殡仪馆业务厅门前签到,统一乘坐车辆前往横门出海口,分批进行海葬活动。
活动报名
即日起至10月18日
报名地点
1、东区社会事务局(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307室,联系电话88301730);
2、市殡葬管理中心(东区沙石公路10号沙岗民政工业村B栋一楼,联系电话:88806109 );
3、市殡仪馆(东区沙石公路2号,联系电话:88819340 )。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逝者亲属)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指定的报名地点,签订骨灰海葬承诺书。如骨殖需火化的,需要到所属镇区开具证明(骨殖火化证明)
海葬补贴申领
对符合条件的海葬活动参加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逝者生前是东区户籍居民或《骨灰寄存证》持证人(以下统称持证人)是我东区籍居民。
(二) 补贴申请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补贴,须于报名时填报《中山市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声明书》及《中山市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 《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骨灰寄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持证人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