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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如何请辞职?公司拒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时间:2018-10-03 0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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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如何请辞职?公司拒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提示:来源宜章县人民法院原告傅东东诉被告汝城县对门岭铁矿有限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湘1022民初391号本文仅做法律研析,绝无篡改,曲解法律文书之意。因提取内容有删减,不排除错取原文本意的情况,请以原判决书为准。

裁判要旨:

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这就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实质关联性,在于法定代表人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因其不具备对外代表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故不应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称

原告傅东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对门岭公司在限定时间内到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傅东东作为对门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的四个股东于底聘请原告代办注册成立“

汝城县对门岭铁矿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月24日依法注册成立,公司成立之后,继续聘请原告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因工资待遇问题及公司工作问题出现矛盾,原告于11月辞职,原告辞职后就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多次要求被告依法予以变更,几个股东之间均相互推诿,原告出于无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

被告对门岭公司未作答辩。

本院查明

被告对门岭公司成立于2月24日,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铁矿石购销。2月,原告傅东东被对门岭公司聘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经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公示。同年11月,傅东东分别向公司四股东企岗公司、鸿运公司、谭合平、何庆忠提出辞职,股东对其辞职未予回复。傅东东提出辞职后,未再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亦未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此后,傅东东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四股东联系,请求对门岭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均未获得准许。7月21日,傅东东以被告未发放10月工资,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为由,向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汝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责令对门岭公司支付傅东东工资5000元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5000元。四股东认可收到傅东东辞职报告,因股东之间对继任的法定代表人人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一直未到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这就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实质关联性,在于法定代表人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因其不具备对外代表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故不应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双方已于11月起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且在解除劳动关系后长达四年的时间,原告与被告完全脱离了联系,没有参与被告的日常经营管理,与被告没有实质的关联性。在此情况下,傅东东既非对门岭公司股东,亦与之不存在劳动关系,由原告担任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背离了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立法宗旨。同时,被告在明知原告辞职且多次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仍怠于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手续,被告所为有失公允。原告对此问题已无其他救济途径,故本院应当判令被告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裁判结果

被告汝城县对门岭铁矿有限公司在十五日内到汝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傅东东作为汝城县对门岭铁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小号手公司业务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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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鸿章律师

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日照市律师协会公司、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破产与重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系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日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日照市高新区管委法律顾问,日照市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业务范围

1.公司治理结构2.公司并购业务

3.股权纠纷4.投融资业务

5.重大经济合同6.建筑房产纠纷

7.土地矿产合同8.PE,对赌合同

三、实战案例

1、山东GW有限公司与日照YLYP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涉案金额1亿元人民币

2、QDYLSM有限公司与日照YWSY有限公司诉讼案,涉案金额1亿人民币

3、日照LHFC有限公司与山东YJZY有限公司并购案,合同金额4亿元人民币

4、日照某公司收购日照某国有房产公司100%的股权,涉及土地价值1.5亿元,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5、日照市城市公园及绿化工程PPP项目采购过程,作为法律专家进行了评审,项目金额6.8亿元人民币

6、日照市厦门路北延工程(东港段)PPP项目资格预审,作为法律专家进行了评审,项目金额16亿元人民币

7、日照市某单位与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对双方的合作协议进行了审查,合同金额5亿元

8、为某公司对外合作,项目公司,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的拟定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涉及10个项目公司。

9、审查日照市重大招商项目合作,合同金额几十亿。

10、审查日照高铁站增资扩建协议,合同金额2亿元

四、联系方式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189号安泰荣域世嘉写字楼4楼,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136963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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