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全力推进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 茂名市司法局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全力推进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 茂名市司法局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2021-08-20 17:25:09

相关推荐

全力推进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 茂名市司法局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4月,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古洁同志部署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化解我市市政府、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积案,探索建设我市防范法律风险机制,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司法局随即密锣紧鼓落实袁古洁同志的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涉及市政府、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为切入点,牵头开展法律纠纷案件化解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促进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力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我市历史积案情况全面调查,积极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

经精心研究,市司法局率先对我市直行政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情况进行调研,力求摸清底子,找准结症,有效化解。经对市直30个行政机关单位及全部市属国有企业调查统计,目前我市直行政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历年民商事积案34宗和1宗大额行政赔偿案件共有35宗,涉案金额共5亿多元。根据调查情况,市司法局形成《关于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诉讼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找出“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涉及的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的少,审理阶段的多,随着案件不断审结,要承担的支付义务有大幅增加的风险”、“国有企业涉及的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的多,审理阶段的少,现阶段要承担支付义务压力大”、“从诉讼案件数量方面比较,国有企业诉讼案件比重稍大,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诉讼案件比重稍小;从涉案金额方面比较,国有企业与市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相差不大”、“执行阶段案件涉案金额最大案件在国有企业,审理阶段案件涉案金额最大案件在市直行政机关”、“合同纠纷比重高,且借款、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领域合同纠纷居多”、“未执行生效判决涉案金额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将继续增多”等6个案件现状情况,以及“法律意识淡薄,自身防控法律风险能力不足”、“忽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缺乏利用内外脑防控法律风险机制”、“存在违反程序,违法决策现象”、“对临时机构监管不足,因临时机构的行为被法院判决单位直接承担责任”、“对内设机构公章保管不善,因他人使用公章行为导致要承担法律义务”、“个别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法对外提供担保”、“因单位主要负责人变动,新官不理旧账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个别单位经济活动不规范,导致诉讼增加”8个案件发生的原因。

二、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积案的调查情况,参与研究下一步对策

市司法局将调查分析找出的问题和原因向市政府十二届73次常务会作了专门的报告,详细阐述我市部分行政机关由于法治思维缺乏、内部法务制度不完善、决策行为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引发法律风险;同时也存在不依法应诉或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新官不理旧账等衍生问题,进一步加剧法律风险。经研究,常务会从统筹全局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要求:一、实行“一案一组一策”全面化解相关案件,即一个案件由涉案单位成立一个专责工作组并提出一个化解策略,化解现存的法律风险;二、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防止新增诉讼案件和法律风险发生;三、加强对我市行政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考核,确保历史积案化解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落到实处,全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常务会要求市司法局牵头同步推进化解积案和建设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工作。

三、采取十项措施推进历史积案化解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市政府十二届73次常务会后,市司法局采取十项措施,与相关单位开展互联互动,合力推进积案化解和法律风险防范体制建设的落实。首先,制发《关于报送“一案一组一策”工作方案化解现存诉讼案件的函》给各涉案单位,要求按一个案成立一个专案工作组、制定一个化解对策方案的模式,组织主职领导、分管领导、本单位的法务人员,及聘请至少一名专职律师或法律顾问组成工作组,深入研究每个案件的情况,分别提出案件的解决思路和对策,并形成每个案件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司法局收集研究。其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所涉案件逐一研究,分析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的焦点问题、在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提出化解工作目标和诉讼策略,形成《化解涉及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民商事诉讼案件“一案一组一策”工作方案汇编》。第三,代拟《关于成立化解茂名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民商事等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成立由黄果同志为组长的化解诉讼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化解和防范工作。第四,研究草拟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实行“一案一组一策”化解涉及市政府及市直行政机关、市属国有企业民商事等诉讼案件的通知》(下称《化解通知》),从“强化法治意识,担当作为”、“新官要理旧账,积极应诉”、“注重诉讼策略,分类处置”、“注重总结教训,防范未然”、“加强组织领导,督查问责”等五方面提出要求,统筹督促全面铺开化解工作。第五,研究草拟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行政机关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提出9条防范法律风险措施,对国有企业提出6条防范法律风险措施,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第六,先后两次向市长专题会议报告案件应诉工作和化解历史积案阶段性总结情况,并参与市长专题会议对市粮储公司与北大荒公司合同纠纷引发的系列诉讼案件、陈金凤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赔偿纠纷、河南洛阳北方易初公司诉市农业农村局债权纠纷等重点案件的研究,不断完善处置应对策略。第七,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涉案单位积极联动,会商研究重点案件,商议化解对策。第八,组织市直行政机关“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专题培训班,邀请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林俊盛法官授课。第九,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常驻法律顾问,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带头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第十,与市国资委联合探索建设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目前,我市在市司法局的牵头组织下,已形成市政府统筹、各部门联动推进积案化解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落实的局面。

四、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市政府的统筹下,经市司法局的全力推进,我市化解积案和防范法律风险工作已取得显着效果。一是全市行政机关形成浓厚化解积案和防范法律风险的氛围,各涉案单位化消极为积极,主动聘请专职律师开展诉讼应对工作,认真梳理案件化解对策。二是促进全市行政机关的法治思维得到提升,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市卫健局等单位已密锣紧鼓开展系统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历史积案化解工作已取得突破。市属国有企业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弘富建材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成功化解已执行终结,茂名华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诉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成功化解已撤诉。四是构建了积案化解工作机制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前述《化解通知》和《指导意见》相互呼应,从化解和防范两个角度形成两个机制,规范我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指导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编织了一张安全保护网。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