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
据悉,被告人常某向原告靳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到期后,常某拒不偿还,无奈,靳某将其告上法庭。经法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常某在协议期限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但过了协议期限后,常某仍拒不履行,最终,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无收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执行法官对常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银行存款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当即对该款进行了冻结及扣划。剩余部分,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常某表示服从判决、支持法院工作,立即偿还了剩余欠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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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