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区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 予以公示的通知
作者: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07-29
按照《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公开申报征集、受理部门审核、区政府办公会审定,现将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项目公示期:7月29日-8月2日,在此期间,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联系朝阳区商务局。联系人:卢程,联系电话:65099143。
特此通知。
附件:公示材料.pdf
朝阳区商务局 7月29日
关于对朝阳区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 予以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