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属于当地扶贫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和其他低收入家庭(①退出建档立卡不满3年的残疾人家庭;②享受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的残疾人家庭;③退出低保待遇不满3年的残疾人家庭;④“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⑤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户籍非(居民、渔民)的农村困难残疾人。
二、申请材料
⑴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申请审批表》
⑵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⑶申请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办事流程: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村(社区)签署意见→镇(街道)残联审核并签署意见→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将资金拨入申请人账户。
申请时效:每年4月开始接受申请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
咨询电话:88702220 887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