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赢河湖执法3年攻坚战,根据水利部、四川省水利厅、成都市水务局《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大邑县水务局于7月26日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就我县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行动查处重点:
1.非法侵占河湖及违法涉河湖项目。重点是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等或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未按照行政许可批复要求建设等行为。
2.非法采砂。重点是做好河道内在建工程监管,严防利用工程之名盗采;加大对易发生盗采河段,点位巡查,确保河道安宁。
3.非法取水。重点是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未按取水许可批复规定条件取水等行为。
4.人为造成水土流失。重点是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行为。
5.其他违法活动。包括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等活动;违法设障、非法种植碍洪林木及高秆作物、破坏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等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中,大邑县水务局将“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河湖“清四乱” 以及《成都市河湖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贯彻于“清零”行动的全过程,在查处河湖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线索,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严查实处一批重大涉河湖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