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不规范,重罚!要重罚!!要被重罚!!!重要的事说三遍!昨日开始,福州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全面展开,不少餐饮业、综合体、小区以及个人均未做到垃圾分类,遭到重罚!
其中,马尾“两住户被各罚50元”,仓山“维也纳国际酒店”、鼓楼“环桥大酒楼”被罚款1万,三家普通商户和一居民各被罚款200元,其余如五四北泰禾、乌山园景等地也被查,后续将罚款。
马尾两住户各罚50元昨日,马尾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名城国际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检查对该小区住户未按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查处开出了两张行政处罚决定单两住户被分别罚款50元
△第一张处罚单
据马尾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7月28日一早,工作组执法人员在名城国际小区地下车库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袋居民乱丢的生活垃圾,经过开袋仔细检查,寻找到当事人相关有效信息,但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当事人。经过了解,该当事人属租户,上下班早出晚归,于是工作组通过物业与房东取得联系,让房东通知住户联系工作组约定时间上门执法。8月1日早上7点,工作人员提前上班,并来到该户居民家中,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理。这是马尾区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突击上门,酒店称“未接通知”
昨日,执法人员来到仓山区“维也纳国际酒店”外围的垃圾收集点,该处只有一个垃圾车,执法人员解开里面的垃圾带,发现有菜叶、塑料,以及酒店的一次性拖鞋等,未按规定分类。
执法人员发现维也纳国际酒店未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执法人员介绍,该酒店违反《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后期再做回访。
注意!注意!
对居民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的,应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引导督促当事人分类投放。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1)拒绝、阻挠城管执法人员当场调查取证的;(2)拒不签收城管部门开出的执法文书的;(3)当场拒绝改正违反生活垃圾投放规定行为的;(4)一个月内被发现同一违法行为2次(不含2次)以上的。
所以,在福州扔垃圾不分类,是真的要被处罚!
贴心的城事君为大家准备了最新的版本的福州市生活垃圾投放指南而且还有简易版和详细版两个版本呦~
和此前发布的相比最新版本的指南(7月31日修定)根据福州垃圾收运的实际情况做了部分修改
请大家投放垃圾时以此指南为准~
收藏这份投放指南
让垃圾分类成为日常生活中的
一部分
让干净美好离我们越来越近
文章转载自:综合自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市垃圾分类、马尾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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