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调兵山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公诉、未检、监所全体干警深入到调兵山市看守所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刑诉法中针对该制度的法律规定及该制度的适用、如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等情况。
随后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例如具结书的签署、从宽的幅度、庭审的流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我院干警有针对性的逐一解答。
此次宣传为我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现阶段认罪认罚工作已在我院逐步展开,上半年我院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一起案件,下半年我院将按照铁岭市院要求对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案件全面适用。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更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我院开展该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供稿:董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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