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法之一,是对犯罪人最高的一种惩罚。在中国古代,死刑罪的一大特点就是条款繁多,数量大。
古代监狱(开封府仿建)
清末着名刑法专家沈家本,专门统计过几个有代表性朝代的死刑数量:
东汉和帝永元时期:死刑610种;
北魏高祖太和三年:死刑235种;
唐朝:死刑233种;
宋朝:依唐刑律,庆历敕增31种,嘉佑敕增60种;死刑总数多于唐朝。
元朝:死刑135种
明朝:死刑249种
清朝:初承明律,晚清死刑减少
古代绞刑(清绘)
从上述统计可以看出,自北魏以后,中国的死刑数量大趋势在减少,让很多人大跌眼镜的是明朝竟然不是死刑最多的朝代,文明程度相对较低的元朝却是死刑最少的时期。
宋代女死牢(开封府仿建)
有死刑这一刑罚,必然就少不掉想逃脱求生的罪犯,花钱来换取生命权的方式在历朝历代也不鲜见。
宋代男死牢,与普牢比,上挂虎头,进门低矮,门半人高,躬身进出(开封府仿建)
在东汉,如果犯死罪,“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如果按照大米的购买力计算,换算成人民币大概就是25万元左右,搁现在,这点钱根本就不叫什么了,但算上死刑的种类,也就不足为奇了。
囚车
西汉时期要用黄金来赎罪,东汉用缣(织物),魏晋以后多用绢,隋代复古,又改用铜,唐、宋沿用隋制,如《唐律》中即规定,如果被判斩、绞死刑,“赎铜一百十二斤”,元代用钞,明清用铜钱。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只能接受宫刑
总的来说,用财物来抵消罪行,主要受益者是富贵之家,平常老百姓就算有心,也没有那个能力。
在现代,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我国虽然还保留这一刑罚,但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比较激烈的话题,有不少学者认为废除死刑才是更能体现法律的人性化。
蓝色区域为彻底废除死刑的国家。其他三种颜色为仍保留死刑,但执行的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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