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丢失后,如何处理?
一、先去出票银行办理挂失止付手续,拿到《银行支付挂失通知书》。
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全部需要携带原件);
2、员工单位证明:盖上公章、法人章;
3、止付申请书:盖上公章、法人章;
二、再去出票银行当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需携带的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原件, 盖公章;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盖公章;
4、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5、汇票复印件:盖公章;
6、背书证明:向上的每一家均需出证明,直到出票行;
7、银行挂失证明;
8、与上家背书人的业务凭证(合同或发票)
公示催告期为法院登报后60日,公示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法院下达除权判决书后安排银行托收。
注意:因各地银行、法院的操作可能会存在差异,最好在提交前和银行、法院提前沟通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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