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21时10分许,赣州交警信丰大队城区三中队在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陈某(男,40岁,信丰县嘉定镇人)驾驶赣BVE8**小型轿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要求其熄火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陈某拒不配合并关上车窗。在现场执勤人员的多次警告下将陈某带下车,但其情绪非常激动,拒不配合执法,现场辱骂、推搡多名现场执勤交警并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陈某的行为已严重阻碍了交警的正常执法。现场执勤交警果断将陈某控制后强行带至医院抽血,之后移交嘉定派出所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查,查证陈某构成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依法对陈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待血检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卢小燕
审核:饶慧玲 苏君
来源:信丰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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