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召开“加强政策引领 深化科技改革”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新发布的综合性政策《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即“广州科创12条”,并对在广州市率先实行、走在全国前列的两项专项政策进行了介绍,包括《广州市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版)》和《广州市服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了打造科技创新强市,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州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政策引领,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州科创12条”便是广州市改革科技创新体制的体现。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越西表示,“广州科创12条”是对 “广东省科创12条”的细化和落实,共有四大亮点:一是布局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广州市将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同时放宽用地限制,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二是通过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助力创新产品打开市场、探索建立政府首购制度、培育企业上市等精准扶持科技企业。目前,广州市已经有一批创新产业公司对接了港交所,赴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三是提供人才保障待遇,推进建设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依托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试点、优惠税率等吸引国际、粤港澳高端人才、紧缺人才,通过人才公寓建设优先供给等鼓励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四是推动粤港澳资源的融通。广州市将开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并通过允许项目资金直接跨境拨付这一突破性举措促进粤港澳科创资源开放共享。
关于“负面清单”和服务科研院所建设措施,王越西局长讲到,“负面清单”政策基于无禁止则可行的原则,放宽了经费使用限制,既明确了“底线”,又促进了放权。而广州将成功试点拓展到科研院所、依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在科研院所率先试点的政策提升了政府服务科研院所的能力。
广州市致力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激发广州创新创业活力,并正在对科技创新政策加紧落实。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