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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涨至2.84元/立方米!吉林市22日举行居民天然气调价听证会

时间:2019-01-22 1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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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涨至2.84元/立方米!吉林市22日举行居民天然气调价听证会

吉林市将于8月22日上午

举行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此次拟将居民天然气基础价格

由每立方米2.77元调整到每立方米2.84元

调价幅度2.53%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

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吉林市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22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大会议室。三、定价方案要点

(一)调价原则

1.遵循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原则。建立节约型社会,应该建立反映天然气资源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广大用户合理消费。2.上游价格上涨实行顺价调整的联动机制原则。(二)调价依据1.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1号)明确提出“落实好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合理安排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2.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794号)、吉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吉省价格〔〕91号)规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具体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省价格〔〕92号)“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4.吉林省发改委《关于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42号)规定“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640元,各地结合天然气配气增值税税率调整及门站价格并轨,及时疏导配气及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三)调价方案

1.此次拟将居民天然气基础价格由每立方米2.77元调整到每立方米2.84元,调价幅度2.53%。2.完善吉林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对燃气行业成本的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定期成本监审,严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强化成本不合理上涨约束,督促企业压缩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消化部分涨价压力。2.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改造步伐,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用气安全。3.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协调,及时处理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成本监审结论

吉林市城市管道天燃气售气量196,415,291立方米,企业上报城市配气总成本208,070,879.71元,审核核减城市配气成本24,663,455.68元,核定城市配气总成本183,407,424.03元,单位城市配气成本0.93元/立方米。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听证人5人:李建华、李 程、汪彦华、吕向辉、邵祖良。(二)成本监审机构2人:于为民、郭 红。(三)听证会正式代表21人:1.消费者11人:苗雅素、林青、李智、刘芷芬、吴丽茹、王明远、赵玉珍、耿秀芹、周玉红、陆萌、韩旭2.经营者2人:王乙晴、田 蕾3.人大代表1人:范 鑫4.政协委员1人:李文革5.专家学者1人:温 刚6.政府部门4人:李亚楠、贾青、王兆强、陈勇7.社会组织1人:战洪涛

(四)听证会旁听人5人:孙宝库、刘万钧、宫丽红、于英杰、周新旗。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7日

来源:转载自江城晚报欣递号微信公众号

编辑:查新宇

审核:唐敏

监制:刘金红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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