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至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秦虎、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春艳到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及旗县区人民检察院对应条线各项工作开展、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静、检察官李越、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弘年、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杨致奇、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静参与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静就全市检察机关第二检察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案件审查及办案质量情况以及重大、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方面的工作做了详细汇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弘年、第二检察部主任杨致齐、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静就临河院、五原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个别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汇报。
秦虎主任认真听取了市、县两级检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发言后,对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及时解答了我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与问题,特别是对重罪案件的办理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对上一次的指导案件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向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第二检察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积极探索重罪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与监督相统一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科学设置符合重罪案件办理规律和特点、体现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的办案组织。二是要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适用。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案件中的适用。三是要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把好质量关、程序关。下一步,自治区院第二检察部也将针对调研中收集到的问题进行重点安排与部署。
市院第二检察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