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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交警“河灯会”前夕重拳出击 查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起

时间:2018-08-23 16: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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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交警“河灯会”前夕重拳出击 查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起

河曲交警“河灯会”前夕重拳出击

查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起

8月15日(农历七月十五),河曲县即将迎来每年一度最为隆重的第二十四届河灯会(农历七月十四、十五、十六为期三天),为了为我县民俗节日开展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给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优质的道路交通管理,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节日前夕,开展了酒驾交通违法集中夜查行动。8月13日(农历七月十三)夜,大队城区2个中队在城区重点路口设点检查,4个路面中队同步在各自辖区内展开行动,查获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4例,查获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严重交通违法1例,均予以严处,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针对炎热夏季和民俗节日叠加的实际,大队在行动开展前对历年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分析研判,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严查严管酒驾、醉驾、乱停车、乱变道、假牌、套牌等重点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夜间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容易引发恶性事故这一隐患,在城区黄河大街、唐坪路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点,对过往的各类机动车进行严查严管严处。行动中,所有执勤民警严格落实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穿着反光背心、摆放反光锥筒、佩戴执法记录仪,文明规范用语,在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展现了良好的交警形象。

23时15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QF***的小型汽车缓缓向检查点(S249沿黄线70KM处)驶来,夜查民警上前拦车检查,发现驾驶男子脸色慌张,车内有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测试值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表示,晚饭时就喝了一小杯白酒,以为没事才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1时24分许,民警正在依法对黄河大街益民路口行驶过来的一辆小轿车驾驶人进行盘查,发现另一辆两轮摩托车速度很快,冲到酒驾查缉点跟前时,又突然刹车停住。民警发现异常后上前查看,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后,民警立即将其从车上劝下,并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浓度测试值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

21时30分,一辆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点(唐坪路)驶来,执勤民警发现其行车轨迹异常,本着逢疑必查的原则,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出现了,该车驾驶人王某无视民警靠边停车的指挥手势,反而加速往前冲。“警察查车!请立即停车!”民警当即责令驾驶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该车驾驶人王某交代:“喝了点酒,看见你们检查,担心害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王某的酒精浓度测试值为5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王某在亲戚家吃饭,喝了几杯白酒。喝完酒后,自己感觉良好,就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回家。遇到民警检查时,因害怕被处罚,就驾车逃跑,企图逃避处罚。

22时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唐坪路),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郝某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同时,细心的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郝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郝某体内酒精含量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3时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黄河大街),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何某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同时,细心的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仪检测,发现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其进一步检测,经检测何某体内酒精含量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之规定(违法代码:10051、17121),张某、王某、郝某、何某被处以罚款1300元。

此次夜查行动中,大队以“严”字当头,杜绝“说情”现象,对交通违法行为全覆盖、“零容忍”,努力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全力为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醒:亲朋好友聚餐饮酒助兴时,务必珍视交通安全,切勿盲目劝酒。车辆驾驶人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行车中,遇民警执法检查时,请务必要积极配合,切不可阻碍民警执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我们广大市民心中的共识。

来源:河曲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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