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凌晨1时50分46秒,洛南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令,位于洛南县音乐小镇附近民房起火,需紧急处置。接到指令后,由副中队长曾祥超带队,迅速出动两台水罐消防车、10名指战员赶赴火灾现场。
到达现场后,经侦查发现,一栋四间土木结构的民房正在剧烈燃烧,且处于蔓延状态,无人员被困。掌握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疏散群众,同时下达作战命令:灭火组单干线铺设一条水带出两支水枪对火势进行扑救;供水组做好供水准备;警戒组负责警戒。经过消防员紧张扑救,火势得到控制,后经确认现场无复燃的可能性后,中队指战员清点人员器材,移交现场撤离归队。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指挥员指挥方法得当、队员行动迅速,以最短的时间扑灭了火灾,防止了火势的进一步扩大,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火灾危害降到最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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