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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武警镇江支队执勤二大队丹阳中队十余名官兵走进丹阳法院,旁听了一场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庭审。
8月18日,被告人徐某的同事兼老乡程某(已获刑)驾驶电动车与他人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刮擦,被告人等多人受程某所邀至现场。在他人驾车离开至红绿灯处等候时,被告人徐某骑电动车挡在轿车前并掰倒车镜、引擎盖,后赶上的秦某等人打砸轿车,致强行离开的轿车撞上另外两辆轿车,造成车损五万余元、现场交通堵塞。程某等多人已获刑,被告人徐某去年落网。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当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并认罪认罚。丹阳法院当庭对该案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庭后,承办法官现场释法、答疑解惑,给官兵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纪教育课。丹阳中队官兵表示,没想到生活中一件寻常普通的民事纠纷,却因当事人的一时冲动演变为刑事犯罪,既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误了自己、毁了家庭,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今后,应当强化法纪意识,依法、理性处理纠纷,莫让情绪冲昏了头脑。
供稿:刑 庭
编辑:杭 佩
审核:符向军
微信号: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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