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辖区居民:你们好!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工作已开始;
申请时间:8月20日至9月15日
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为辖区城镇户口(户口所在地);
②、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出具单身证明);
③、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必须带全家身份证到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无房证明);
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918元/月(含2918元、出具半年以上收入证明,合缝介绍信、财务科盖章、银行领取票据复印件);
⑤、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⑥、其它与车辆、工商注册、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注:符合以上条件的辖区居民,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四季青街道(区法院旁)五楼大厅找社区低保专干王玉琴办理,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西固巷社区
8月20日
附:提交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要户籍第一页和本人所在页)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到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需近六个月的工资明细(明细表2月-7月)无法提供收入证明,资料不予受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主产权证及身份证、居住地社区证明加盖街道章子、残疾证、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单身证明、低保证、低保存折、在校证明或学生证等)
所有资料一式四份,必须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证明原件贴在空白A4纸张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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