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则关于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在我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通告
在朋友圈中掀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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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8月20日零时起,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在贺州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按照通告,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在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设置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禁令标牌,并运用高速路监控设备对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情况进行监测,对于超限超载车辆违规驶入贺州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来源:贺州日报
责编:苏慧君
审核:唐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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