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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 | 男子撞倒老人后将他拖离现场逃逸 次日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时间:2024-02-17 08: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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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 | 男子撞倒老人后将他拖离现场逃逸 次日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将老人撞倒后不予施救,还把人拖离现场藏起来,又迅速开车逃逸。

8月15日,衢州江山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后逃逸。第二天,老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天网恢恢!他的一举一动,碰巧被这家人的监控拍下!

在江山警方努力下,很快,肇事驾驶员叶某落网,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上午10:13,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江山市石弄线贺村镇市上村前山路段,因疏忽大意,碰撞到横过道路回家的行人毛某(女,89岁),造成毛某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叶某见现场四下无人,竟然立即起身,将压在电动自行车下的毛某拖移出来,搬运至现场的一户人家院子内。

他把伤者靠在墙边,然后将毛某遗落在事故现场的随身物品也搬运至其身边,整理了电动车上洒落的物品后,骑上车子仓皇逃离现场。

很快,老人家属回家,发现了神志不清的毛某。家里人以为是老人自行摔倒的,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老人被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头部受到重创。

第二天(8月16日)下午,毛某家属在查看自家监控后,发现老人是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立刻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佩戴有安全头盔,无法看清外貌,而且事故发生现场的监控无法查实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型号等有效信息。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僵局。

不过,民警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并经过多方调查走访,终于发现肇事车辆是贺村镇“红XX”车行售出的黑色电动自行车。同时,也确定了肇事驾驶员的身份,并在他家中查获了涉嫌套牌的肇事电动自行车。

民警立即依法将肇事驾驶员叶某,传唤至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与此同时,不幸的消息也从医院传来,老人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办案区,叶某第一句话没有问受害人情况,反而问民警,“你们怎么查到我的呢?”

在事实面前,自以为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对其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到行人,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对叶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都市快报

编辑:季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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