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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声音 | 广西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批复合并办理

时间:2022-04-29 0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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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声音 | 广西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批复合并办理

8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批复。这是广西在全国率先推行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后批复的首个项目,结束了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的两项手续在两个职能部门分开办理的历史。

据悉,为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今年6月,广西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的通知(试行)》,将以往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的选址意见书核发和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并纳入建设项目用地“三级联审”系统进行审批。自治区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市、县级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项目拟用地45.25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用地预审和选址合并办理的条件。”广西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主任左旭阳介绍,改革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均分别需要提供6 份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为 3 个。合并办理后,项目业主只需提供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等4份材料,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并办理、一并批复,真正达到了“一事通办”的目标。

目前,广西自然资源厅已明确,自治区、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或单独办理选址意见书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下一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逐步把现行城乡规划图进行矢量化处理,并入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提高选址意见书核发的审批质量。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黄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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