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交警严查严管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
你永远不知道刚刚通过的路口
有人因不遵守交通法规
曾经发生过多少意外......
蜀黍带你看看血淋淋的案例
这是行人用生命闯红灯的样子
这是行人用生命乱穿马路的样子
▲8月,一电动自行车沿如皋市如城街道绿杨路由北向南行经福寿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越线“小转弯”,与沿福寿路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11月,一电动自行车沿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东路由西向东行经李渔南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沿李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
▲11月,一电动自行车沿如皋市城北街道起凤路由东向西通过丰登路交叉路口闯红灯,与沿丰登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
▲10月,一电动自行车沿中山路由东向西通过路口闯红灯、夜间行驶未开灯,与沿如皋市益寿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近年来,如皋交警持续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在有序推进城市交通出行通畅的同时,实现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的目标。可是面对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我们仍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夺走了那么多生命?
交通事故中,最令人痛心的莫过于人员伤亡。从以上公布的重大交通事故监控画面来看,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成因。可是第三起事故中的非机动车越线“小转弯”、第六起事故中的夜间行驶未开灯和那些您没看到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时手中持物等违法行为都是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行人的占比达69.54%,每一起死亡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交通违法现象。
为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如皋交警持续对非机动车、行人开展大力度、全方位治理,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和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突出早、晚高峰时段,以点带面营造严查严管氛围,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8月1日如皋交警开展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整治攻坚行动以来,已查纠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421起。
为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出行难、非机动车、行人事故多发等问题,如皋交警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如下:
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违法行名称为及处罚金额如下: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罚50元。
2、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50元。
3、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处罚20元。
4、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处罚20元。
5、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越线停车),处罚20元。
6、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罚20元。
7、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20元。
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行人违法行名称为及处罚金额如下: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罚20元。
2、行人通过路口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罚20元。
3、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罚20元。
4、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罚5元。
文明行走
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
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行走。
行人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并快速通过。
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闯红灯。
文明骑行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不逆向骑行,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骑行。
非机动车经过红绿灯路口遇红灯时,
在停车线后等待区内等候。
不闯红灯、不越过停止线停车。
非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不停放在停车泊位以外、不逆向停放。
城市疏堵为民利民
文明交通共建共享
从自我做起
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
人人参与
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秩序
来源:如皋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