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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5-09 0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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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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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西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林业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核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岗位和报考条件

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9月6日9时—9月10日18时。

(二)报名地点:西宁市胜利路70号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五楼人事科。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2份;

(四)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如提交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并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今后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slyj.)公布,各位考生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核测评

(一)考核测评时间:9月11日上午8:30时。

(二)考核测评地点:西宁市胜利路70号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五楼1号会议室。

(三)考核测评的内容。考核测评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评方式为现场答辩、综合素质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核测评首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评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考核人员抽签确定测评先后顺序。

五、成绩公布及测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

六、体检

体检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林草原局分别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市林草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市林草局调查核实,以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事宜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单位及组织部门(公务员)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员)在报名最后一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或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出具书面证明的时间在9月10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年龄、学历等时间的计算和界定。考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学历取得时间为7月31日之前。学历必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五)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971—6152159

0971—5132943

附件: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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