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行参与A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启动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公告,宣布启动外资银行参与A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并出炉了颇为详细的打分标准。这也意味着,已经获得A类主承销牌照的41家中资金融机构将迎来拥有同样业务资质的外资投行竞争。
从公告设置的条件看,参评对象需要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满一年。并且此次为外资行量身定制了评价标准。对比全国性银行的A类主承销商业务打分标准,此次针对外资银行的评价指标增设了公司治理一项,考察外资行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同时,在指标的具体要素方面,参照了外资行B类主承销商标准,纳入了外资行所属母行集团的总资产、分支机构覆盖国家或地区数量。在市场表现的打分指标方面,对外资行的评价相对于中资行更为细致。以上一年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一项为例,外资行分为4档,较中资行增设50亿元至80亿元、80亿元以上两档,原先中资行的打分标准则将50亿元以上归为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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