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8月30日,河阴司法所与“心归航”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心归航”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员重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并详细说明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明确了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批评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而受到警告处分的社区矫正对象X某某,当场下发并宣读书面警告决定书,警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提高矫正意识。
最后,司法所长提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法律知识,自我约束、服从管理。
此次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悔罪意识和改造意识,给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社会和政府的期望,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纪律,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