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
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滁自然资规〔〕28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位于老滁宁路东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第07203号,证载面积5000平方米,收回面积5000平方米。
◈地块二位于桃园路与大同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第07199号,证载面积55591平方米,收回面积55591平方米。
◈地块三位于三岗路与双林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滁国用()第07197号,证载面积44925平方米,收回面积44925平方米。
上述土地使用权人应在本批复下发后15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请你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滁州市人民政府
8月29日
主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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