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200字范文 > 太惨!因为一泡狗尿 爷俩起冲突!儿子捅死父亲

太惨!因为一泡狗尿 爷俩起冲突!儿子捅死父亲

时间:2022-05-06 00:22:24

相关推荐

太惨!因为一泡狗尿 爷俩起冲突!儿子捅死父亲

父亲养的狗在炕上撒尿,儿子拿一把“宝剑”撵狗,爷俩为此发生冲突,父亲朝儿子挥了两拳但没打着,儿子气愤之余,竟然拿“宝剑”朝父亲捅了一下,结果将父亲捅死……

9月18日22时许,家住大连普兰店的刘某从外面溜达回到家中,发现父亲老刘把饲养的狗放到屋里尿脏了炕。家人称,老刘好几次在刘某不在家的时候,把狗放到炕上。当晚,发现狗在炕上撒尿,气愤的刘某从西屋拿出一把钢剑驱赶狗,从而引起老刘不满,爷俩因此发生争执,当时邻居听到刘某喊,“你养个破狗干什么,还抱在炕上。”

网络配图

爷俩争执过程中,老刘朝刘某挥打两拳,但被刘某躲过了。见父亲动手打自己,刘某生气了,他用手里拿的“宝剑”朝父亲捅了一下,结果正好捅在老刘胸部。老刘胸口血流不止,随后自己捂着胸口往走廊走,刘某在后面追,还说赶紧包一包,并上前想要扶着老刘,结果被老刘扒拉开。老刘没走几步,一头倒在地上。刘某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医务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老刘已经死亡。经鉴定,老刘系心脏破裂死亡。

家人称,1988年出生的刘某跟同龄人比,脑袋思维不够用,平时不爱说话。邻居也说,“刘某平时有点傻,不怎么说话,从小到大总是被人欺负。”经鉴定,刘某智力水平处于边缘智力程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十年

9月19日,刘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执行逮捕。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其因家庭纠纷引发犯罪行为,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持凶器致人死亡,可酌情从重处罚。

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更多精彩,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