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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时间:2022-06-12 1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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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9月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段某某诉易门县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四宏、易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安富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市政府作为单独或共同被告的案件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分管领导蔡四宏副市长的第四次出庭应诉。

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蔡四宏作为第二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了“既出庭也出声”,在发表辩论意见时,蔡四宏真诚坦然地陈述道: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市政府欢迎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对每一位申请人的诉求均给予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出发点是为了包括拆迁户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由于此项工作程序复杂,千头万绪,工作量大,特别是补偿问题,只能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评估结果进行补偿,更是不可能让每一户都满意,这是实情,希望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对此,参加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深以为然。

庭审在合议庭的主导下,整个过程井然有序,体现了平等的诉讼地位,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蔡四宏作为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市政府领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一丝不苟地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遇诉均按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带头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使行政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由应然走向实然,成为了常态。

随着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我市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攀升,从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81.25%的出庭应诉率,到96.97%的出庭应诉率,再到截止目前100%的出庭应诉率,这不仅是玉溪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对待行政相对人诉讼权利,切实做到思想上近民、作风上亲民、权利上保民的客观体现,也是玉溪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具体落实,更是玉溪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为实现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作为实践者和参与者的宣言!

(玉溪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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