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惕
非法
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大案要案频发;非法集资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小编在此特别提示大家提高防范意识,高度警惕六种非法集资的“新马甲”。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旅游发展银行案
非融资担保企业开展担保业务非法集资
2
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钱宝网理财骗局
打着境外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旗号非法集资
3
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颜值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龙爱量子高科技产品骗局
以“养老”的旗号诱骗老年群体投资资金
4
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资资金。
老妈乐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5
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生成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卷款潜逃。
高价回购收藏品骗局
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6
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e租宝非法集资案
防范非法集资,我们要做到“一选择,二拒绝,三抵制”。
一是选择合法的主体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等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的P2P平台,只能够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自融、设立资金池。因此,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
二是拒绝可疑项目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因此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是抵制高息诱惑
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金融风险
共建小康社会
合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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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热线:
0755-88281560
控制每一道流程
做好每一项工作
合规之路漫漫而修远兮
鹏城小华上下而求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