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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 调查问卷报告模板及范文(9篇)

时间:2024-08-10 1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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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 调查问卷报告模板及范文(9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一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洪江市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大力推行党员“积分制”考评管理,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公开承诺为保障、以积分为依据,量化考核指标,科学评定星级,落实奖惩激励,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乡党委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设置党员“积分”考评指标,将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求体现到积分,以积分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

——实事积分,量化考评。与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两新组织“双推双促”等工作有机结合,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岗位分工和职业特性分类立项,以积分对党员的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进行量化考核,做出星级评定。

——动态管理,激励争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指数进行合理设置,适时调整;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奖惩并举,激励争先,形成先进党员有荣誉感、一般党员有紧迫感、后进党员有危机感的竞争机制,推动比学赶超、争先晋星。

——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坚持开门评议,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公示党员考评结果,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真正提高实事积分考评的透明度,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分类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标准,按照基本指数、正反指数和归零指数三类计分方式,对党员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价最高分值100分,最低分值0分(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

(一)基本指数

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宗旨;联系岗位实际,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党纪国法,遵守道德规范;发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达到党员的基本标准,赋予起始分值60分。

(二)正反指数

分解实事项,量化评分值,根据党员落实“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争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正向加分;针对党员政治信仰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消极落后、组织纪律涣散、行为操守失范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反向扣分,科学评分,累计积分。

(三)归零指数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积分制管理”的分值归零,实行一票否决:1.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从事、参与邪教活动;4.煽动、组织群体性上访;5.参与“黄、赌、毒”或为他人提供场所的(以执法部门的调查记录为依据);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活动;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8.其它严重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情形。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二

1.搬迁入住情况。搬迁户,入住时间在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搬迁户,入住时间在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10-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高中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50-10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以学校成绩榜或老师出具的证明为准)。参加高考,被二本、一本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被985、211等重点大学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不重复累加);学生在校受到表彰、奖励的,户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奖励该户5分。

7.积极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每人奖励2分,在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5分(每月上限10分)。

8.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根据安排,组织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知识竞赛,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9.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例如农民运动会、打对调比赛、象棋比赛等,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10.主动宣讲扶贫政策、扫黑除恶等知识的以及主动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等知识的,在各级检查督查以及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了解和掌握各知识的,奖励积分5分。

11.提倡人人主动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环境,对于主动打扫楼道卫生、路边卫生的积极作为,奖励积分5分;主动帮助老弱病残户打扫室内卫生的,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每月上限10分)。

12.能够主动拾捡路边垃圾,垃圾装袋,留有影像资料,户主主动申报,核实后奖励该户积分2分(每月上限6分)。

13.积极配合上级各类检查、入户指导等工作活动,说话做事公允负责,不传谣、不造谣,奖励积分2分;协助做好检查中其他各项工作的,奖励积分2分。

14.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的,如植树、环境卫生大扫除、爱心捐赠、义务献血等,户主主动申报,提供相应资料,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15.家庭成员中有参军的,享有“光荣之家”荣誉的,奖励该户5积分;在部队有立功表现的,奖励积分10分。

16.享有或被评为“精神明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类荣誉的,提供佐证材料,每户奖励积分5分。

17.社区居住的党员、团员同志,能够积极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奖励积分2分(按月累计)。

18.主动申请看护楼门文化的,且楼门文化不受损,每月奖励积分5分(楼门文化建设完成后,可以申请)。

19.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等作品等,通过户主主动申报、入户核实等程序,核实后奖励该户2积分。

20.拾到财务或是物品,能够主动上交社区、工作组,经调查取证后,奖励积分5分,如果故意伪造虚假信息,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权利。

21.故意损坏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扣减积分10分;对于能够主动举揭发故意损害公共设施的,奖励积分5分;主动维修社区内已经损坏的设施,奖励维修者10分。

22.居民门外楼梯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楼道堆放杂物、摆放鞋架,每次扣减5分,每月不定期对各楼层进行抽查,减完为止。

23.积极主动制止外来人员到本社区贴小广告的,并将贴广告者送至社区或工作组,奖励制止人5分;能够清理社区内各类小广告的,通过户主主动申请,要留有痕迹,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24..设立举报电话,本社区居民可以举报居民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针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一经核实,举报人奖励积分10分,违法、不文明等行为人扣减10分。

25.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有意破坏社区及工作组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不配合脱贫攻坚、妨碍社区管理的情况,一次性减4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6.不注重邻里关系,矛盾纠纷严重,拉帮结派,污言秽语,有挑唆、欺压行为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7.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打骂老人的,有虐待行为的,婆媳关系不融洽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8.社区居民如存在曲解国家政策决定、妄议中央决策、参与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对于邪教组织举行的活动能够及时举报,奖励举报者5积分;对于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邪教组织能够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积分10分。

29.虚假报告其入住信息、就业信息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0.社区居民要严格遵守社区规划和相关规定,不能占公用面积,不能私搭乱建,如出现上述行为,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拒不整改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1.家庭成员中出现直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酗酒的,或是酒后闹事,影响不好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3.家庭成员中有非法上访的,被村级、镇级等确定为不稳定人员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上访者能够进行劝阻的、能够消除不稳定因素,奖励劝阻者10积分。

34.家庭成员中参与打架斗殴的,聚众闹事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打架事件能够积极劝架的,奖励劝架者5积分。

35.其他未尽事项由富兴社区爱心超市理事会认定后,可即时进行加减分。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三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积分制工作从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四

银行借记卡消费积分换礼活动采购协议

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供应商: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1.一般规定

1.1本协议,包括本协议中提及的其它协议或者文件,构成银行购买产品相关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除非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本协议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者修订均为无效。

1.2本协议中的“授权代表”指附件1中所列的本协议各方人员(或一方经书面方式通知他方的上述人员的继任者或上级)。

1.3本协议中的“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外营业日,不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

1.4本协议中的“产品”指银行根据本协议向供应商采购的货物,产品清单见本协议附件2。

1.5本协议中的“服务”指供应商应向银行提供的与产品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等,具体服务承诺见本协议附件2。

2.质量

2.1产品应符合其用途,质量良好并在原料或者工艺上不存在着任何瑕疵。

产品应符合约定的或者提及的标准、规格、设计、说明或者与样品相一致。

如果产品需具备特殊的样式或者等级,则该等产品也应与认可的或者公认的样式或者等级规格相一致。

如果产品没有规格或者样品,所有的产品至少应具有通常的行业品质。

2.2供应商须在交付产品时一并提交一份质量保证书。

如果供应商没有提供该等证书,则供应商应向银行承担因此对银行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和损失。

3.价格及支付条款

3.1产品清单、价格以及付款的期限见附件2,供应商承诺产品价格不高于同期提供给其他银行的价格。

3.2产品交付(请见第5.1条的规定)之前收到的发票应被视为在交付完成之日收到。

所有发票均应对产品进行详细的描述并标注银行的协议编号、产品的名称、单位价格、数量、账户号以及银行要求的其它信息。

4.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4.1产品的风险在供应商交付产品并经银行签署产品收据时转移至银行。

产品的所有权在银行向供应商支付完毕该产品的价款之后,转移至银行。

4.2如果银行提前支付款项以使供应商能够购买原材料对产品进行加工,则该等原材料的所有权在银行支付前述款项时转移至银行。

该等原材料的风险须由供应商承担直至根据第5.1条的规定转移至银行。

4.3如果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需要从银行的场所提取属于银行所有的任何原材料或者其它货品,则该等物品的所有权仍归银行所有,但是该等物品上的风险在供应商占有或者控制该等物品时转移至供应商。

5.交付

5.1当下列所有事件发生时,交付视为完成:

(a)就产品而言,全部产品被交付至本协议所列明的地点;

(b)就服务而言,已经提供了全部的服务;

(c)供应商提供了第2.2条所要求的证书,和报关所需的装船单据或者其它清单或者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其它文件;

(d)供应商已经取得银行签名的产品收据或服务完成的单据;

(e)就不符合第5.1条规定的产品而言,供应商进行了及时的补救。

5.2产品或服务交付时间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言至关重要。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本协议的要求完成交付,则在不损害银行对供应商所享有的其它权利的情况下,银行没有义务接受该等产品或服务并就该等产品或服务进行付款,并且银行可以取消全部或者部分本协议项下的交易。

如发生迟延交货,按本协议附件2第4部分承担违约责任,银行无权仅以迟延为由拒收货物或拒绝付款。

5.3产品应进行充分和安全的包装,并标注编号、产品的净重、毛重、皮重以及银行不时要求的其它信息。

5.4第5.1(d)条下的银行签名仅仅表明产品或服务已经被交付至银行的场所,并不能表明银行接受该等产品或服务,也不表明该等产品或服务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6.产品的拒收和返还

6.1如果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在不损害银行对供应商所享有的其它权利的前提下,银行有权在知悉该等不符的情况后日内:

(a)拒收全部或者部分产品或服务;或者

(b)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费用尽快取回、修理或者更换产品或重新履行服务以便产品或服务能够在所有方面符合本协议的要求。

6.2如果在银行按照第6.1(b)条的规定给予供应商更换或者修理产品或者重新履行服务的合理机会之后,产品或服务仍然不符合本协议的要求,则在不损害银行其它权利的情形下,银行有权拒收全部或者部分产品或服务。

6.3如果银行根据第6.1(a)条和第6.2条的规定拒收任何产品,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成本和风险取回该等产品。

供应商须以现金补偿银行就该等产品支付的任何费用,并依据第6.2条的规定,支付银行因收取更换后的产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7.检查和测试

银行或者其授权代表有权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合理的检查或者测试,供应商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如果在检查和测试中发现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瑕疵或问题,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8.保证

8.1如果产品或服务在银行接受之后的个月内出现瑕疵,并且该等瑕疵是由于设计瑕疵、供应商的错误使用指示或者不当或者不完善的原材料或者工艺,或者供应商违反其在本协议下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义务而产生的,一经银行决定,供应商应根据银行要求尽快修理或者更换全部或者部分产品或重新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

8.2如果产品或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不能被修理、更换或者重新提供,银行有权要求供应商返还产品下已交付的所有现金并取消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协议。

9.补偿和第三方责任

9.1一经银行要求,供应商应向银行补偿其所承担的与供应商在本协议下交付的产品或者实施的工作相关的、或者因产品瑕疵而产生的、或者由于供应商违反本协议条款所导致的,就任何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失(包括环境损害,但因银行或者银行控制的任何人员的过失所直接导致的除外)而产生的所有损失、诉讼、成本、请求、要求、费用和责任。

9.2供应商应就任何因供应商违反本协议条款或者供应商的其它过失而引起的第三方诉讼、程序、请求或者要求而使银行承担的所有损失、成本、费用和责任对银行进行补偿。

10.符合法律、卫生和安全要求

10.1供应商承诺产品和所有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技术和使用指南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判决或者不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它文件的要求。

10.2供应商进一步保证

(a)在交付之前,进行所有必需的测试和检测以确保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根据供应商的使用手册进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且不会对任何使用或者控制该等产品的人或者该等产品附近的人的健康或安全,或者对环境构成危险。

供应商将向银行提供与产品使用相关的设计和测试信息以及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所必需的其它信息,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健康风险;

(b)采用合理的技术提供所有产品或服务,并尽合理的义务,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会对任何人或者环境产生健康或者安全风险,且符合所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c)所有包装、容器以及相关单据上均清楚地标明相应的内容物,如果其中含有危险品,则按照所有相关法律的要求标注显著和适当的警告和指示。

10.3供应商保证,如果其得以进入银行的场所或者物业,供应商将遵守银行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指示。

11.知识产权

11.1供应商承诺,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会损害中国境内或世界其它地区任何既存的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其他工业产权等知识产权。

11.2供应商应向银行补偿任何因供应商原因而导致的侵权产生的所有诉讼、成本、请求、要求、费用和义务。

11.3如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规格以及其它相关资料是由银行提供的,则前述资料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应归银行所有。

供应商必须在良好的条件下保存该等资料。

供应商应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该等资料,并在银行要求时或者在本协议履行完毕时(两者中较早者)将资料(包括原件和所有复印件)退还给银行。

11.4供应商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创造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供应商所有。

12.终止

12.1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任何一方权利或者救济的前提下,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或任何订单:

(a)违反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并且在收到守约一方书面违约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能进行补救;或者

(b)进入破产程序或者进行清算,或者被申请停止营业或者被接管人或者执行人接管了部分或者全部资产;

12.2如果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被接管、合并、并购或者绝大部分投票控制权发生其它形式的变化,则银行有权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本协议(供应商无权得到任何补偿)。

12.3银行提前日书面通知供应商即可终止本协议,银行无须对该等终止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也无权就该等终止索要任何违约金和赔偿金。

12.4本协议的终止将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之日已享有的权利或者已承担的义务。

13.转让及转包

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将不得让与或者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或者将本协议下的义务进行转包。

如果供应商就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进行了转包,则供应商仍应如同该等转包行为未发生一般继续承担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14.保密

14.1每一方承诺就其因订立本协议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取得的与另一方经营和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书面的或者其它形式的)承担保密义务。

14.2供应商不得对银行的场所或者物业进行拍照。

14.3未经银行事先书面同意,除非为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供应商不得使用银行的名称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提及本协议。

14.4本第14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5.争议解决

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提交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6.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17.通知

17.1本协议下的任何通知均应用中文或者双方同意的其它文字以书面的形式做出,通过邮寄、专人或者特快专递或者更快的交送方式或者电传或者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者联系地址,并且:

(a)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邮件投递之日后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如果通知由发送者向境外地址发出,则在邮件投递之日后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

(b)以传真或其它电子传输方式送达的,在拟接收方确认完全接收后视为送达;

(c)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付时视为送达。

18.生效

18.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一式份,银行执份,供应商执份。

18.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本协议与附件中的任何条款发生冲突或有不一致之处,则本协议正文中的条款效力优于各附件中的条款。

银行(签章):供应商(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六

第一条 为规范荣华储值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荣华蛋糕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 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 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 积分获得

第一条 充值办理储值卡后,凡会员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购买商品,划储值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满1元不积分,积分累计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账前向收银员出示储值卡划卡消费,否则不予积分。

第二条 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储值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三条 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买打折产品、店内代卖品和节假日礼盒等不自产产品不累计积分。单位购买的储值卡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四条 荣华公司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五条 会员参加店面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 积分兑换有效期

第一条 会员必须持卡到荣华店面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二条 荣华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式或活动方式,以荣华店面公布为准,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三条 积分不是会员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四条 积分与每年的12月31日清零。

第四章 修改和终止

第一条 荣华公司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荣华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

积分兑换规定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为每消费一元累积一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例(积分比)100:3。充值以后每消费一笔累积一笔,特价产品和赠送产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兑换方式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荣华店面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

2、用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数 兑换商品

5000 25cm生日蛋糕一个(150元)

3000 20cm生日蛋糕一个(90元)或 西餐厅双人指定套餐

2000 60元

1000 换购38元长条一个(30元)

500 15元

300 9元

100 3元

20 换购店内食品塑料袋一个(0.6元)

三、活动积分

设置统一会员日为

会员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

会员过生日进店购买双倍积分(需会员办卡时登记日期与身份证日期一致)并且订购生日蛋糕可以享受积分+现金换购活动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七

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房地产测绘双方当事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二、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供房地产测绘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县)位置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屋面积预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该项目的类别为。

第三条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和资质等级。

第四条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测绘费用

(一)取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执行。

(二)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计取,共计元.

(三)结算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的测绘费,计人民币¥元(大写:):2、在双方约定的提交测绘成果前日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测绘费,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第六条甲方的义务(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1、该项目全套设计图纸、电子图;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3、公安部门批准的项目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6、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二)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该责任与乙方无关。(三)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条件。第七条乙方的义务(一)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算要求。(二)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三)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则的测绘成果。第八条测绘工期约定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预交测绘费时间视为测绘工期开始。甲乙双方约定在测绘工期开始后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八

根据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依托我村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积极探索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为争创全国“长安杯”构建平安大局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会参与、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创新治理”为原则。通过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提升辖区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广大村民的责任心、正义感,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村活动,争做好人好事,让村处处弘扬正气、体现正能量。通过争取积分的形式,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逐步形成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全覆盖,通过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20xx年底,完成村积分制管理试点推广工作,达到市、县验收条件。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明显加强。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积分内容,实行量化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富有生机活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筑牢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基础。

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发挥,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成效明显,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我管理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社会治理多元合力显著增强。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需求充分释放、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平安和谐更有力。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积分制管理标准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3、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一)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村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管理范围。

(二)积分制管理的项目内容。积分项目主要是思想政治类、平安稳定类、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4大类。

1、思想政治类。主要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等内容。

2、平安稳定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街面巡社、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看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重要对象稳控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内容。

3、村建设类。主要包括参与文明集镇、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参加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市民教育、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参与义务家政和教育助学、辅导留守儿童等奉献活动。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建设和破坏环境行为等管理活动。

4、奖励惩罚类。主要对荣获各级各类荣誉以及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的,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积分事项被确认为虚假的,给予加倍扣分的惩罚。

要围绕上述内容建立积分项目体系,也可结合实际新增其他积分项目;对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等不同对象,可以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由村党支部牵头,治保干部主抓,组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成立村积分制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别筹建专班,开展摸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学习先进地方积分制管理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操作方法,充实积分项目和具体内容,完善激励措施。

2、要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积分制专题培训。

3、了解积分制村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宣传制品等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人员进小区、进楼栋、进村组、进家庭面对面开展宣传,积极宣传积分制管理的意义、目的、做法,营造浓厚的积分氛围。要以“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办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专栏,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村和各单位要落实兼职宣传人员,及时推介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试点先行。曾巷村按照镇要求要先开展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推广工作,制定推广方案,9月底前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2、推广实施。要迅速组建积分制管理工作专班,启动推广实施工作,制定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主职干部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本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由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村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网格员、综治信息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3、细化积分内容。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工作的主体是村民、党员、家庭和辖区单位。要参照《曾集镇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地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内容和积分分值。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

4、制定积分流程。按照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四大主体,分别建立积分账户。积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报(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网格员、综治信息员采集初审→公示栏公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系统→填写奖分通知单或者“行为银行存折”等。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积分行为时,要摸清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由。有条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积分主体的积分在本镇范围内可转移和接续。

5、创新积分运用。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积分奖励年费控制在村常住人口人均2元标准以内。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评先表彰等。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电话充值卡、绿色通道就医卡、代养人员优先入住养老院、优先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优先做为各类慰问对象、优先推荐就业或者担任社团负责人、优先使用社区活动场地或者设备、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考核评比依据等。

(三)验收完善阶段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迎接市、县验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1、完善积分制管理平台。依托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积分制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积分累计等工作。

2、完善社会组织平台。各地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3、完善协调联动平台。加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商户、村民群众等协调联动。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积分激励政策、措施和办法。把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范畴。要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积分兑换目录,推行“政府保障、商家让利、积分补贴、居民收益”的积分兑换模式,为积分自由兑换提供资源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决定成立村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任组长,村干部、信息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村综治办公室,由网格平台代办员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操作积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务居民群众的工作水平。加大对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壮大积分制管理工作队伍。

(三)强化经费保障。奖励经费最低标准按常住人口1.5元/人的标准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村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配套建立奖励资金。要采取政府保障、部门帮助、社会筹措、吸引社会捐赠等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积分制奖励经费。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工作经费和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费用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四)强化督办考核。村两委将把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要坚决严肃追责。

有关积分商城调查问卷模板范文通用九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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