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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医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心得(3篇)

时间:2022-02-06 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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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 医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心得(3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一

乙方:____________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注册资料并附有中文译本。甲方承诺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乙方负责资料文件送审,并协助甲方对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标准)进行整理,并保证在资料文件完整的情况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受理该产品之日起,在其规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册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

4、关于注册时间计划见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册证书,在确定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将注册证书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资料退还甲方。

二、支付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上述产品____________注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万元,标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应该支付乙方80%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拿到上述产品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15%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取得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代理服务费。

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所有上报至注册资料需要提供中文译本。甲方可自行翻译但需对翻译质量负责。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乙方收取的翻译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证翻译文档质量符合关于注册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加的支付条款(国家收费)

1、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每个注册证收取的审查费人民币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按时将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注册产品需要检测的,甲方应负责样机自发货地点与乙方检测中心的来往运输,并承担自己相应的样机运输和质量检测费用。质量检测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中心收取,甲方应在样机运送至指定的检测中心5日内支付检测中心质量检测费,由检测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3、在产品检测过程中,如因甲方做出产品型号增加等重大调整而造成注册时间的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注册失败和不可抗力

1、如确因无法抗拒原因(如国家注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乙方在扣除基本费用(代理费20%)后,将已收取的注册代理费退还甲方。

2、如甲方发生在送审资料、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换代理(或停止委托项目),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册资料、申报过程中的错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则需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五、一般条款

1、本协议不完备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二

(一)加强领导,做到行风建设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今年年初,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构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责科室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和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督查,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年初,我局成立了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加强对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福利企业、敬老院、殡仪馆、公墓等单位行风工作的督促检查。年中及年末,分别两次先后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份、走访服务对象70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类意见和提议,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行风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以及民政行业单位的行风建设进行督查,并在必须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公示,群众满意率都在97%以上。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了行风监督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起动态督查机制,防止和杜绝了行业不正之风。

(三)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一是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以规范化服务型建设为基础,开展了三抓三转变”(即:抓学习,转变学风;抓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抓纪律,转变思想作风)作风建设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规服工作文件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增强了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开展规范服务的自觉性;1-3月分别两次大力开展了作风整顿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三项制度”,以构建“阳光、规范、服务、满意”规范型服务机关为标准,供给高效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全面提升了民政系统行政效能。我局的行风、作风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今年,我局利用各种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党风廉政职责制,进一步转变了干部的思想作风,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

(一)把行风建设与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在开展行风建设活动中,我局把行风建设与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努力做到学习资料、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逐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在民主评议中,经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到涉及行风方面的意见和提议。针对意见和提议作为整改重点,明确职责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了全系统的行风建设水平。

(二)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针对少数同志存在的个别消极现象,我局经过学习吴大观先进事迹和中央、省、市、区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构成了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局党组与各科室、局属单位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各科室、下属单位都针对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经过全年的检查情景来看,无论是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管理、救灾粮款的发放、特殊党费的使用管理与发放、抚恤定补经费的使用,还是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部做到了专款专用,急款急用,全年度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一)深化政务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我局在深化和巩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项规范化制度,使民政部门行政效能诚信意识公开化、透明化。公开过程中,注重突出重点,异常是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如城乡低保的有关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婚姻登记等相关政策信息全面公开,保证了热点、焦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殡葬改革工作。今年,我局以开展殡仪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力深入各村、社区大力开展“摒弃陋习、弘扬礼貌、绿色殡葬”宣传活动,共出动殡葬宣传车15台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覆盖率100%,到达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全区共火化遗体7764具,火化率达100%;二是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今年,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105对、离婚登记2121对、补发婚姻关系证书2915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928人。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5人,合格率100%。三是民间组织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管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加大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大力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20xx年,新成立民间组织6家,全区民间组织总数达107家;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今年,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进取会同区公安、区市容等部门上街面主动不定期进行依法救助,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欺骗谋生为目的的人员进行劝导,为巩固礼貌城市成果和提升新都城市形象做出了进取的努力。今年,依法救助611人次,救助率达100%。

(三)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以维护政令畅通、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在坚决办、立即办、想法办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明确了决策落实的办理时限、职责科室及考核办法,树立起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做到该办的事坚决办;二是各窗口单位以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办事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能办的事立即办,并利用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平台,使群众进一个门就能办理完所有的手续,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在农村经济协会审批过程中,我局做到由坐等审批转变为上门服务,由先审批再成立转变为先培育再审批,由死守规定转变为从实际出发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放宽了对农村经济协会的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等要求,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还实行“备案制”,做到难办的事想法办。

(一)坚持以民为本,做好为民解困工作

一是开展以城乡低保走访调查和政策宣传为主的“双深入”活动。今年4月,我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全区1827户城乡低保户家中调查生产生活情景,发放资料,宣传低保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在群众中产生了进取反响。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为确保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在全区专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对全区城乡低保6048户,12275人采取入户调查、以自报公议、集中核查等形式开展了城乡低保核查专项清理,及时按程序将了解到的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不应当继续享受低保的377户城乡低保户按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将贴合低保条件又未纳入低保的的困难户家庭,及时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使低保工作全面实现阳光化作业、动态化管理,促进了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20xx年元月,我局及时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爱心消费券”发放到16974名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共计发放169.74万元。继续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强网络平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大对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力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低保资金的安全有效。截止20xx年11月,全区共有5698户(11164人)困难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其中城市1720户,276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26.88万元;农村3978户,839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31.41万元。目前,全区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已到达16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月补差水平已到达70元。

二是“安身工程”。今年,我区为130户正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家庭新建住房。为确保安身建房的公正性,年初我们采取乡镇申报、全区平衡、逐户走访、综合审定的方式确定了“安身工程”的受助对象,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建筑面积、统一建筑质量、统一资金标准及出资比例、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进行修建,建设过程中,进取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简报等对“安身工程”的进度进行通报、宣传,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经过区、镇(街道)、村共同努力,10月下旬已全面完工。今年,“安身工程”共投入资金290.016万元,建筑面积共7632平方米。今年,确定优抚建房户14户,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投入资金30万余元。

三是“帮困助医”工程。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我们对全区城乡低保、五保户和需要救助的对象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应救尽救,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11月,共资助12664人,利用农村合用医疗救助基金达50.65万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16109人次,救助资金186.5万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城市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2909人次,救助资金39.9万元;资助城乡低保户家庭中的中小学生、婴幼儿购买少儿互助金,已资助1139人,资助资金达4.556万元。资助新都区域内在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xx]93号)精神,经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对新都区域内的在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进行审核,贴合民政资助对象共计131人,资助资金0.524万元。目前,农村医疗救助现人均已到达214元;城市医疗救助现人均已达169元。

四是“阳光圆梦”助学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慈善救助意识,弘扬慈善精神,5月12日,我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图文并茂的慈善宣传活动,以展板的形式宣传了“爱心飞扬、温暖人间、帮困助学、扶贫救孤”等八大主题,散发慈善宣传册1万余册,理解1000余人次的群众咨询,经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慈善捐助意识。截止11月,共收到社会各界慈善捐款213.5万元,为阳光助学工程的开展和区宏志班的运转供给了资金保障。按照慈善资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原则,帮忙贫困大学、大专学生57人次,发放助学资金15余万元;资助宏志班学生48人次,发放助学资金、奖学金近20万元。

(二)救灾救济资金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确保灾后重建和救灾救济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抗灾救灾意识。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年初我局制定和下发了抗灾防灾工作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抗灾减灾工作的宣传,组织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减灾防灾应急演练。二是严格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建立专户,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异常是灾后重建资金的发放,按照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方式,确定救助对象,杜绝了截留、挪用救灾专用资金的现象,确保了将有限的救灾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今年3月底已全面完成全区灾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并理解了国家审计署和省委巡视组检查。其中重建577户,发放补助资金1010.86万元,发放比例100%;维修加固户998户,发放补助金额236.8089万元,发放比例100%。三是“特殊党费”援助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加强了资金的管理及补助对象的审核、公示、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575户受助对象手中,共发放补助资金253万元,确保了专款专用。四是“5.12”地震敬老院受损维修补助。“5.12”地震灾害导致三河中心敬老院、斑竹园镇敬老院、木兰镇敬老院、新民敬老院、泰兴敬老院、清流敬老院、石板滩敬老院房屋不一样程度受损,下拨维修补助资金61万元,使受损的敬老院得到及时恢复。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取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支持“爱心超市”建设。本着资源节俭化、效益最大化、运行市场化的原则,选择网点多、品牌优、服务好、有爱心的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为平台,利用其现有的人力、场地资源,在新都镇、新繁镇、石板滩镇、龙桥镇、木兰镇5个连锁店设立了“爱心超市”,提前5个月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0xx年,我局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必须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职责,努力把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本事,开创全区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有关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心得体会三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县卫生局成立加强医疗卫生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医疗卫生单位各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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