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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 服装立体结构设计实验总结(六篇)

时间:2021-05-04 19: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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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 服装立体结构设计实验总结(六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认真协商,达成供货协议如下:

1、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服装,并执行本合同各项制约条款。注:本页空格不够,可另附清单,效力相同。 在交货时全部付清。

4、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汇票、转帐支票、现金、其他

5、交货日期: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首款后

6、交货地点:

7、质量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货物以样品的质量和供货清单内容为准,认可因质量原因由供方无条件返修。

8、货物查收:需方收货后,应与供货代表共同查收货物,签署收货单,无供货代表签收,供方不认可货损或缺货。

9、违约责任: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约定,由供、需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11、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我于_年_月进入公司,迄今已经三年了,随着岗位变化,我历任了导引员、主管、副店长的职务。很感谢公司对我的信任,20_年春节后将春熙路太平洋百货店交给我来经营,对于服装销售行业,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一定是最努力最用心的。在公司一路走来,我不断学习销售经验和处事原则,在工作中不断反思、审视自己,认准前方,努力前行,一步一个脚印,我由最初的导引员成长为了副店长。总结过去,我对以后的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店长是单店管理的直接执行者、店面形象及导引员服务质量是塑造公司品牌的第一窗口

店面是公司基层管理的主要执行地,是品牌战略扩张的重要对外窗口,店长基本素质就是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规定,维持良好的日常经营,积极建立符合公司要求、品牌战略需要、顾客满意的良好销售形象。作为一个刚上任的新店长,我必会事事躬亲,以身作责,努力发掘自身潜能,寻找同行业优秀店铺的差距,与不同阶层顾客交流总结,同时自身也要具备强劲的销售能力和良好的领导能力,用我的态度来感染员工销售,带领本店做好销售业绩。

二、店面是每个员工工作生活的舞台,良好的培训教育、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舒适的心情是每一个成功店铺必备的踏脚石

作为服装销售行业,市场竞争强烈,员工流动性很大,大部分新晋员工都缺乏社会经验和工作经历,不具备相关的知识,不知道工作怎么开展。店长的工作就是基础培训,以客户接待,摆设陈列,导引技巧,话语交流、推荐搭配为主,引领新手员工从基本功开始练起,并结合我的实际经验,手把手的教他们如何与客户交流,并消化变成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通过实际的指导应用,使新员工知道工作该从哪里下手,并辅以不断的鼓励和指正,激励员工养成正确的工作兴趣和主动学习积极性,选拔善于销售、优点突出的销售人员,为公司推荐储备优秀人才。

三、优秀的管理是品牌成功的台阶

店长是公司组织管理内部承上启下的桥梁,店长的首要任务是带领团队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目标,要完成这个工作目标,店长的工作职责不仅限于提高自身销售,还包括领导指令下达与执行、维持品牌形象、收集销售情报、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高员工素质、调节员工心态、保证优秀团队稳定。店长是店面主导核心,其正确的管理态度和优秀的管理品质是赢的领导支持和员工信任的基本原则,是引导团队销售走向成功的基础。日常管理中,店长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做到公司的各项基本要求:整洁的仪容仪表,富有激情的工作态度,成熟稳健的工作作风,公正处事的道德原则,对事不对人,事事公平处理,当员工心态起伏,不平稳的时候,应当及时与之沟通,帮助她们调整好心态,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此,店长方能引导团队完成销售目标。

以上是我到公司以后历任多个工作岗位的不足看法。对于未来,我充满希望,对于当前,我努力工作,用心服务每一位顾客,工作中有什么不足,请多指正。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荣幸能得到您的关注,感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求职信。

我是xx技术师范学院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与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所以我掌握了较强的专业知识,但更重要的是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这方面我也有出色表现。通过对常州世蒂爱斯服饰有限公司、常州艾贝服饰有限公司等参观学习。

以及在常州东华服饰有限公司的实习,我对服装设计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我擅长服装设计与服装制版,真诚地希望加盟贵公司,我相信我会以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您的选择是没有错的。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1、优利昂服装店

2、宇晖服装店

3、雅戈尔服装店

4、哈喽服装店

5、香榭丽服装店

6、千恋服装店

7、陆号服装店

8、尚都服装店

9、流行元素服装店

10、恋馨服装店

11、臻华奕服装店

12、流行姑娘服装店

13、戈玛服装店

14、景儿服装店

15、野豹服装店

16、狄沁服装店

17、芭莎女王服装店

18、美幂服装店

19、华戈服装店

20、琪乐依服装店

21、尚格格服装店

22、枫雪时尚服装店

23、优尚服装店

24、皇家服装店

25、蝶飞服装店

26、鑫芳服装店

27、可馨儿服装店

28、以琳飞儿服装店

29、石头宫殿服装店

30、芳耀服装店

31、酷服装店

32、麻凡服装店

33、雅鹿服装店

34、嘉乐服装店

35、紫妍服装店

36、邦约服装店

37、金牌夫人服装店

38、前沿服装店

39、美意达服装店

40、诗曼恋服装店

41、普瑞特服装店

42、三千集服装店

43、衣拉客服装店

44、爱上潮人服装店

45、熙龙阁服装店

46、胜天晓服装店

47、慕之淇服装店

48、卡菲娅服装店

49、摩尔百盛服装店

50、雪暖服装店

51、夏风服装店

52、馨居园服装店

53、旗英服装店

54、昊霞服装店

55、三咪服装店

56、格调服装店

57、咚咚屋服装店

58、欧莱媂服装店

59、粉黛尔服装店

60、拾佼服装店

61、时尚坊服装店

62、布叶服装店

63、典晴服装店

64、宇韵服装店

65、潮流壹号服装店

66、秋水伊人服装店

67、金水格调服装店

68、白领丽人服装店

69、轩妮思服装店

70、笑笑鼠服装店

71、小屋里的爱服装店

72、梵士夫服装店

73、秋野服装店

74、男人帮服装店

75、梦境服装店

76、至简元素服装店

77、卓迪服装店

78、诺曼服装店

79、望族服装店

80、双木服装店

81、栖居服装店

82、靓点服装店

83、万达凯服装店

84、潮流一线服装店

85、九佰衣服装店

86、柏宜斯服装店

87、恒亿服装店

88、潮流服装店

89、睡美人服装店

90、耐尔服装店

91、尊发服装店

92、锦绣坊服装店

93、依非范服装店

94、格娜服装店

95、秋韵服装店

96、深蓝服装店

97、曼朵朵服装店

98、锦苑服装店

99、赶潮人男装店

100、伊菲女装店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 (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描写服装立体构成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职责:

1、 根据公司产品的定位、风格,结合市场调研,制定产品年度、季度企划方案;

2、 根据公司产品设计企划方案进行款式开发设计;

3、 负责视觉拍摄的产品搭配方案和落地执行。

4、 定期做市场调研,了解市场流行趋势,进行款式、面料等资料的搜集;

5、 确定款式设计图稿,选择面辅料、配饰,跟踪审核制版、工艺、样衣的进度;

6、结合销售数据进行款式分析,并进行合理设计调整;

7、提供服装搭配方案、产品属性信息,提供设计创意初衷给营销部门进行产品包装。

岗位要求:

1、服装设计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时尚触觉敏锐,有较强的色彩搭配及审美能力,熟悉服装面辅料性能,以及其与图案工艺间的关系。

3、熟悉相关系列的企划、设计和生产工艺流程,把握服饰的色彩、面料等流行趋势,对淘宝销售市场的流行趋势有敏锐的洞察力。

4、熟悉网红店铺服装风格和流行动向,有网红服装设计风格优先考虑。

5、有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工作计划性、执行力、具有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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