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遭前夫投毒案”开庭# 1月11日上午,临沂市费县法院开庭审理“女医生遭前夫投毒”案,高某森(女医生刘畅前夫)当庭认罪。
10月,刘畅感觉身体不适,全身疼痛、手脚抽搐、脸部变形、视物模糊、多饮多尿、体重剧增等症状,腰腹部出现大量裂纹。
医院未查出病因,但怀疑刘畅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
9月,刘畅与高某森分居后,刘畅母亲在家中发现大量药品,其中含有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刘畅立即前往派出所报案。当时警方以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4月,费县卫健局对高某森违规拿取药品做出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6月份,山东省《问政》通报该案,公安机关开始启动调查。
3月18日,费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鉴定意见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1月11日上午的庭审中,高某森认罪,但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高某森在法庭上供述其作案的动机—----因为生活琐事,希望给刘畅一点教训。
高某森表示会积极赔偿,刘畅拒绝,希望法院从重判罚。
高某森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
7月5日,费县上冶镇东岭村就发生过一起毒鼠强中毒案,该案的审理也是曲折婉转。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投毒为手段伤害某人,或者剥夺某人生命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