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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销毁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会计档案销毁前 应由会计机构负责编制

时间:2021-04-27 0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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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销毁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会计档案销毁前 应由会计机构负责编制

“你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但是你又无法证明你妈是你妈!”

近日,被一条看似“绕口令”的新闻给刷新了认知,读来有几分心酸。

女儿从长春把85岁的母亲接到广州,她的意思很简单,给老人养老尽孝。

在她给母亲办理广州的居住证时,被要求出具一个户籍所在的证明。

电话打回去,老人的儿子到长春当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却被告知时间太久远了,99年以前的户籍信息查不到。

儿子跑到市公安局,得到答复是只跟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儿子又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户籍原始档案已销毁……

儿子兜兜转转,最后在西三条街派出所拿到了一个“情况说明”: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的纸质线索。

笔者不禁要问了:真的是母女之间无法证明“亲子关系”了吗?亲朋好友、居委会、原单位、街道办、左邻右舍,哪个不能证明呢?

非要上演一场“讽刺小品”吗?

常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在老人堂前尽孝,是孩子们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孩子根本不在老人身边,把老人从家乡接到身边,也是无奈之举。

八千里路云和月,背井离乡到异地享受一下“天伦之乐”,竟然无法证明“妈妈是女儿的妈妈”,多么令人啼笑皆非啊!

希望有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毕竟,这种现象也不是个例,大家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也有个好的参照。

希望人间多一些温暖,希望每个家庭都团团圆圆!#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

#头条热榜# #情感#

“怎样证明我妈是我妈?”近日,长春85岁的老奶奶为了证明,我是我女儿的妈妈一事困扰不已,这个“你要证明你妈是你妈,但是你又无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国际笑话,难住了这一家人。

据当事人透露,这位85岁的奶奶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女儿在广州生活,最近把奶奶接到了广州,近期想给奶奶办一个广州的居住证,可是 ,要开具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你妈是你妈!”

本以为本以为事情很简单,只要在当地开一个证明就可以了,可复杂的还在后面。

于是,身在长春的儿子就跑到了长春宽镇区的派出所,可是派出所却说,因为相隔的时间太远,无法查到1999年以前的户籍信息。

因此,只能联系市局,但是到了市局却说,他们不和派出所做对接,只跟政务服务中心对接。

没办法,又只能跑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本以为这次可以开具证明了,没想到第一次去的时候,却告诉说1999年以前的户籍丢失,但可以开一个户籍丢失证明;

第二次再去又告知不是户籍丢失了,而是户籍的原始档案已销毁。

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销毁户籍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死亡原因,二是已经换了其他国家的国籍。

很明显这位85岁的奶奶,根本不可能是这两种原因。

他们也有要求重新补录老奶奶的户籍信息,但是却又告诉说不能补录,其原因更是可笑,说历史太久了,无根无据,根本开不了。

反而,民警开具了一份这样的文件:

“我管内居民舒xx来所出具其母亲孙xx和其妹妹舒xx的母女关系证明,其无法提供原始同户的户口本且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特此说明。”

这份证明还是不能证明我妈是我妈!

他们现在已经不仅仅是想开具亲属关系证明,而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恢复母亲和妹妹的历史户籍信息,“文字档案丢了,邻居、亲朋都在,可以(重新)建立一个档案”。

而且这位85岁的老年老奶奶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奋力疾笔不断的写“我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这一幕着实让人心痛。

老人还称“人还在,户籍档案就找不到了,我认为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职,我要求恢复我的户籍档案”。

宽城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现在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户籍系统)轨迹上能查到的才能出”,如果“老户口本”上能显示母女关系,也不用开。

如果没有老户口本,但是“电脑”上查不到他们两个曾经在一个户上的历史轨迹,是开不了的。

至于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在广州办居住证,可以去问当地派出所,除了母女关系证明,还有什么其他可以去证明的东西。

之后,咨询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在社区登记后,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可以办理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需户籍所在地开具;

如果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则需要填写一份借住协议,等登记期满183天以后,可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其实,让民众“跑断腿”的不合理证明,早就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重视。

从起,就有媒体报道“奇葩证明”事件,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

汽车被飓风刮倒的大树砸坏,需要找气象部门开具‘风力气象证明’;

去银行兑换破损钞票,需要找第三方开具‘非被人为故意破坏’证明。

关键的是没有资料可查,档案丢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如果不办理暂住证的话,以后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不方便的问题。

有网友说,到派出所给儿子儿媳转户口,工作人员说,一定要把原户口本保管好,这是你们母子父子关系的证明,一旦丢失了,没法证明你是他妈了。网友当时懵了,我是我孩子的妈,只能靠这一张纸证明了?

现在有一个怪现象,就是想要什么材料,不是职能部门自己通过相关渠道去索取。

而是要当事人去自己跑,这是什么道理,你是管这个的,通过联网的电脑可以轻松查到,为什么还要当事人去各个部门开所谓的证明,开来的那些证明真有用吗?

真的被你们保存了吗?难道比电脑里的信息还准确吗?

对此,你怎么看呢?

#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1984年我的《明末农民战争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这部书在史料的收集、史事的考证、论点的分析上都较之前人有相当大的推进。书的下限只写到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张献忠的大西政权覆亡为止,大顺军和大西军余部的抗清斗争拟放在《南明史》中叙述。南明的历史在辛亥革命前后和抗日战争时期都曾经受到爱国志士的关注,掀起过热潮,先后有柳亚子、谢国桢等先生的专著问世。但是,南明史覆盖面太广,它包括了清方扑灭各地抗清武装谋求统一的活动,南明几个小朝廷的史实,大顺军、大西军先后联明抗清的历程,郑成功等在东南沿海的斗争,以及清统治区内反清复明的活动。不仅头绪纷杂,而且各种史籍、文献的记载又常常互有出入,最困难的还是由于南明是失败的一方,大量文献资料被毁灭,留下的部分中时人记载的数量极大,而作者入清以后往往有所顾忌,不愿据事直书,再加上清朝统治稳定后屡兴文字狱,大量收缴销毁“违碍”书籍,更增加了关键史料不足的困难。为了整理出头绪,尽量恢复历史的原貌,只有大量查阅档案、文集、各种私家记述、地方志等文献和非常有限的实物,进行综合研究。《南明史》直到1996年才完稿,次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有人评论这部著作是“十年磨一剑”,其实我很难说清自己在这部书稿上花费的岁月。因为南明史资料的收集工作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探讨明末农民起义的史实时就已同步进行,开始写作初稿固然是在1982年11月《明末农民战争史》交稿以后,可是中间又停顿了两三年,原因是《明末农民战争史》交稿后曾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签订了合同,预定在三至五年内交出《南明史》稿。大约写了一半章节的初稿,出版社通知我,他们奉命集中力量出版“当代中国”丛书,无力顾及其他书籍,建议《南明史》推迟交稿,这意味着单方面废除合同。而我当时正对明代卫所制度颇感兴趣,认为明代卫所制度绝不像一般史籍中说得那么简单,似乎只是明前期的一种军事制度,中期以后即为募兵制度所取代,而是同明帝国许多领域密切相关的重要课题。最初感到卫所制度值得研究还同李岩问题有关。许多史籍里都说李岩是河南杞县举人,大司马李精白(大司马即兵部尚书,李精白在天启年间任山东巡抚,加兵部尚书衔)的儿子。查李精白的材料时,除了弄清他同“李岩”毫无关系,还发现他祖上是山东曹县人,明初跟随大将军徐达北征后定卫于颍川卫;颍川卫位于南直隶阜阳县境,而隶属于河南都司。因此,李精白作为卫籍人士必须到河南开封去参加乡试,而不能像同居于阜阳县境内的民籍生员要到南京乡试。《阜阳县志》选举志表列本县举人名单中相当一部分下注“河南中式”,这些参加河南乡试中举的就是世代居住于阜阳县境内而属于颍川卫籍的人。从此,我开始注意到明人传记中卫籍的问题,如李东阳、焦竑、杨嗣昌、史可法、何腾蛟、王锡衮以至清初著名学者王夫之、万斯同都是卫籍,他们上距祖军原籍少则四代,多则八九代。但卫籍人士的籍贯在史籍中弄得很乱,有的写祖军原籍,如说史可法是河南祥符人,李东阳是湖广茶陵人;有的又写世代所居的卫籍。这不仅在写人物传记时常造成混乱和谬误,更重要的是令人难以明白明太祖实行的卫所制度在人口迁徙、边疆开发等方面起到的深远影响。——《南明史(全二册)》

武汉女孩小可是一位准新娘,前不久,她和未婚夫在某品牌摄影店拍摄了婚纱照,然而事后小可收到后打开一看傻了眼,"男主角"竟是分手4年的前男友,这让小可感觉既尴尬又气愤。

原来在之前这个女主角跟她前男友也在这家婚纱店拍的婚纱照,没有销毁。女主角这次只报了姓名,结果就把以前的档案给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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