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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个人信用贷款买房子 个人信用贷款买房怎么贷

时间:2020-09-14 2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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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个人信用贷款买房子 个人信用贷款买房怎么贷

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女方要不要加名字?《民法典》解释的很清楚:

房子处于贷款期间,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除非证明全部由个人财产出资偿贷,否则,婚内偿还贷款(包括增值)基本会视为夫妻共同偿贷。

而婚姻期间双方的收入(不论谁多谁少),都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女方加不加名字都一样】,都已经占有了房产的一部分份额。虽然房子登记为现男方名字,但是未来偿还的贷款包括增值部分,女方都将占有一半;当然想占有整个房产的一半是不现实的。

配偶出轨,如何签订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

一位女士咨询,老公有出轨行为,自己有充分证据,男方写了保证书承认过错,但是男方不想离婚,愿意将婚前的一套房产和婚后的一套房产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约定给女方个人,想咨询这个婚内协议怎么签订?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南京离婚律师】第一,婚内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婚前和婚内的财产,原则上只要双方自愿,财产协议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中将两套房产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关于是否需要办理公证,要看房产能否立刻过户到女方名下,如果能够立刻过户到女方个人名下,协议不用公证。如果男方婚前房产存在贷款等原因无法过户,那么协议就需要办理公证,否则男方可以撤销赠与。财产协议的内容中涉及财产赠与,并且财产不能立刻过户的情况下,才需要办理公证。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婚内财产协议不要附加条件,直接对财产进行约定,一旦附加了条件,协议的效力就可能存在问题,常见的以出轨或离婚作为条件,这种协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南京离婚律师##夫妻财产协议#

法律实务讨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内取得的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普法行动#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房,只登记你一人的名字。那么婚前首付部分、以及婚前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及其增值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婚后的工资收入,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婚后你使用婚后的收入进行还贷。那么这部分还贷所对应的房屋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你如果想要这套房子完全归你所有,那么有几种方法:

(1)结婚前还清贷款,这样房子和对方就完全无关了。

(2)结婚后,用个人财产进行还贷。这个道理也很简单,虽然结婚了,但只要用的是个人财产进行还贷,那么房子和对方也没关系。

那么怎么用个人财产来还贷呢。实际中一般常见的有三种方式:

(2.1)婚前积蓄,慢慢还;

(2.2)父母帮着来还,并且声明,这些钱是赠与给你个人的;

(2.3)把你们婚后的收入,或者部分收入,约定为个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这种情况下,你再用这部分收入来还贷,等于是用个人财产来还贷了。

(3)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或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清楚房子是你的。婚后无论用什么钱来还贷,都不影响房屋的归属。这一条约定,目前实务中偏向于有效。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可以视为对方对你的赠与。并且因为赠与已经交付,所以也不可撤销。保险的可以去公证一下(如果公证处同意公证的话)。

大家如果有什么见解的话,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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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晓天,专注于提供上海地区的家事法律服务。

法院审理认为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般多发生于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除此情形外的婚内借款应当结合借贷金额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如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订立借款协议或有意思明确完整的借据才能成立婚内借款关系同时还要看是否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以及用于借款人个人事务

豫法阳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

夫妻间打借条,有效吗?

问:璐姐,关于深圳公寓能不能买?

答:看情况。

第一种,未婚的小姑娘,买一套可以作为婚前财产,同时作为婚后的栖息地,婚内如果偶遇争吵,自己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不至于那么狼狈。这种不占用购房名额跟贷款名额,婚后买房依然是可以首付三成的。当然如果婚前能自己拥有一套住宅那就更完美了,自己的才是永恒的。至于婚后要换好的学区房或者大房子住宅,那就跟另一半一起努力,强强联合嘛。

第二种,目前以个人或家庭名义,均无法在深圳取得购房资格的,包括住宅名额用完,或者因为社保或深户的原因,几年之内没法获得住宅购房资格,又不愿意去临深买的,对于前者当然只是做一个保值投资品,对于后者意味着几年之内可以用来自住。

如果你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可以考虑公寓。如果目前有深圳购房指标且资金预算足够的情况下,肯定是首选住宅。本身公寓就是一个投资奢侈品,它不属于刚需必需品,所以要不要买,值不值得买,见仁见智。-璐字

结了婚财产就是对半分?

无论男女都应该知道的婚姻法律知识!

1、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婚内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是共同所有,或者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2、夫妻之间也是可以相互借款的,而且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双方要明确该款项就是借款,最好是订立书面的借款协议。

3、只有在夫妻双方都知情签名,或者是事后追认,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任何一方私自对外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的,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名备案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按协议履行不可以反悔,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才可以申请撤销。

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孩子8岁以后可以自由选择随父亲或者是随母亲生活。

5、夫妻双方均有生育的自由,男方不得强迫女方生育。如果因为生育问题导致感情破裂的,可以提起离婚,但是无权要求赔偿。

知法、懂法,方可守法、用法!

《民法典》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套法律常识,从你出生到到工作到结婚,到买房买车到生儿育女,都离不开这部法典,它涵盖了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收养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而《法律常识》这本书更是每个家庭都需要必备,就像字典一样,放在家里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查一查,书中有几百个案例,可以供大家参考,所以法律意识淡薄的年轻人和家里的长辈遇到法律问题,可以不用再求人做自己的法律顾问。

民法典➕法律常识,都放在下方了,拿去看看吧,建议必备。

民法典➕法律常识全套

一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丈夫隐瞒妻子向姑姑借了300万,现要求妻子卖掉婚后买的房子还债。妻子无助,只能发帖求助!

这个案例如果按照《民法典》新规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妻子可以不必承担这笔外债,因为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民法典》明文规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才算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伪造签字或者单方面的借款,都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正如上面网友的求助帖,300万是丈夫隐瞒妻子借来的,且花在哪里她也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房产虽然是两个人婚内财产,但妻子没有承担债务的责任。

如果卖房,她自己的那部分不用拿出来替丈夫还债。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以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名义借款,超出了家庭正常支出范畴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比刚废除的《婚姻法》更进步,且符合时代需要。

这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涵盖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对于当下盛行的饲养宠物,民法典也出台了法律依据,若饲养的动物伤人,主人要担责,哪怕这动物被遗弃啦,原主人也脱不了干系。

此外,关于继承权、关于婚姻家庭中的赡养义务,以及生育权,生活中的居住权、高空坠物,合同等等,都有法律依据。

哪怕是胎儿,都可以享有他该有的权利。

《民法典》贴近民生,为民发声,是一部可以速读速用的好书,可以像新华字典一样作为法律词典来用。

可以说,一次小小投资,收益终身,为自己添置一本,就相当于买了份隐形保险。

民法典版

男朋友自己首付买的房子,说如果结婚就是我不劳而获拥有了房子,是占了他的便宜,这话对吗?

我是北方的,男友是四川的,我俩工资差不多,准备今年或者明年结婚。

男友房子买在成都,总共120万,首付他父母出了60万。

他说就他们家出了首付,而我们家没出,但我通过婚姻获得了住他房子的权利,这是不劳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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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情感专家苏瑞老师

针对女孩的这个问题,我想分三个部分来聊一聊

首先,我们先说答案:

[心]是的,他说得没错,你结婚后住进他首付的房子,确实占了他便宜。[笑哭][笑哭]

所以,为了不占他便宜,给你3个建议:

1、不和他结婚,彻底不占他便宜。

2、你自己出首付买房子,婚后你住你的房子,他住他的房子,谁也不占谁便宜。

3、婚后你出去单独租房住,坚决不占他便宜。

你把以上三个建议和他友好协商一下,看看他最喜欢哪个。[狗头][狗头]

[心]其次,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如果是男方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还贷款,离婚的时候协商不成,房子归男方,但是婚内使用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及增值,男方支付女方一半的房产折价款。

大白话说:

1、如果你男朋友婚前首付,婚后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婚内工资所对应的房产份额和房产增值计算出一个数字,然后你们平分。

2、你男朋友婚前首付,婚后贷款是你男朋友父母还的,房子属于你男朋友的个人财产,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婚内使用共同财产还贷款,那这部分对应的份额当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内双方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心][比心]

但是,如果是你们婚后完全不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而是你公婆还,那么你确实没有居住权,但凡是你俩其中一个人还贷款,你就有居住的权利,不存在占便宜一说。

画个重点:如果是公婆首付,公婆还贷,那说明这是人家一早就做好的风控措施(也就是担心儿子将来离婚,被儿媳分房子)而采取的的财产保全策略。

这一点其实不是针对于你,而是任何和他儿子结婚的女人,所以不用委屈,也不用生气,这个只是他们的价值观而已,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吃瓜群众][吃瓜群众]

所以,姑娘们,你如果有足够的实力,就靠自己买房子(这样你也有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如果实力不足,又不想寄人篱下,建议还是果断分手,找一个更看重情感而不是物质的人家。[摸头][摸头]

像我们今天个案中的这对情侣,其实就是典型的三观不合,所以如果你也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妄想你可以改变他,相信我,你能改变的人只有你自己。

[心]最后,说完法理,我想我们再说说人情。

男人们,夫妻结婚,虽然底层逻辑上和一起开公司做生意的性质差不多,但是依然要记住,你的老婆不仅仅是你的合伙人。[摊手][摊手]

因为你的合伙人只对公司收益负责,但是老婆还要对家庭负责,包括孝顺老人,养育孩子,日常家务等等都是妻子需要共同承担的,甚至可以不夸张的说,家庭的部分占比,女方的付出程度一定是超过男方的。

不信,你可以看看各自家里,爸爸和妈妈做家务,带孩子的比例。

像我们今天个案中的男主,即将谈婚论嫁的时候,想的却是未来孩子的妈妈占了自己的便宜,我只能说这个格局没有打开呀~[黑线][黑线]

婚姻和家庭里,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谁占谁的便宜,所有的付出都是两个相爱的人对家庭的投入,而这些投入将换来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

以上。

#情感点评大赏#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

很多人都觉得是一人一半,但其实这么想就错了,现实往往不一定。

赵先生与刘女士在结婚,双方婚后居住的楼房及车库(无贷款)都是赵先生的婚前财产,后来加上了刘女士的名字,写了共同共有,但没登记刘女士所占的共有份额。

初,刘女士提出离婚,同时要求平均分割房产,赵先生当然不同意,两个人各有各的道理,争执不下,便只好到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判决房产归赵先生个人所有,赵先生按20%比例给付刘女士房产分割款。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分割是按二八分,并不是对半分。

判决中讲述的理由是:房产本就属于赵先生婚前个人财产。赵先生在婚后添加刘女士为共有人,是基于对婚姻关系持久存续的期待,避免伤害刘女士的感情。尽管添加刘女士为共有人,视为赵某对房产份额的婚内赠与,但还应考虑维持婚姻关系存续的前提基础。而刘女士先提出离婚,主张分割房产,在登记薄对刘女士份额没有记载的情况下,依据公平原则,结合涉案房产的由来、性质以及双方婚姻生活的存续时间,再加上房产证上登记加名的合理目的等因素,酌情作出了判决。

其实类似的案例并不少,所以,婚后加名的房产并不是大家认为的理所当然去对半分割。对于想要保障的一方来说,千万不要陷入误区。

律师提醒:在办理房产加名时就把共有份额进行明确登记,更能保障权利[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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