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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生交通事故致1死6伤 司机是否涉嫌肇事罪?受害者怎么办?

时间:2019-05-10 18: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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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生交通事故致1死6伤 司机是否涉嫌肇事罪?受害者怎么办?

事件回顾

6月2日晚,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发生一辆轿车接连跟多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图片来源:洛阳网

接报后,交警支队、属地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抢救、现场勘查等工作。

经初查,当晚22时20分许,李某(女,28岁)驾驶豫CR50黑色奔腾轿车行至凯旋路玻璃厂路交叉口附近,先后与两辆两轮电动车、一辆SUV汽车发生碰撞,造成1名电动车驾驶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3人伤情轻微)。

事发后,李某被当场控制,经检验鉴定现已排除其毒驾、酒驾嫌疑。目前,事故调查取证、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图片来源:平安洛阳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5日-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事件分析

该案件有两点需要注意:1、李女士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受害者一方如何主张赔偿,维护自身权益。

一、李女士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该起事故目前根据已知的情况是已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受伤。如果后续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女士的行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那么该起案件就属于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李女士则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女士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符合以下情形可不负刑事责任:

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须出具诊断证明、进行司法鉴定等,能够证明确实患有精神疾病。

本案中如李女士在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或坦白情节,或对受害者一方积极进行赔偿获得受害者一方的谅解,法官在判决时会酌情减轻对其的处罚。

二、受害者一方如何主张赔偿,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中受害者一方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做简单介绍: 受害者一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女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住宿费等。如果受害人损伤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因死亡直接发生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案件提示

去年广州发生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件,行人胡女士玩手机闯红灯过马路,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乘客倒地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该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行人没有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且过马路时一直在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胡女士负事故主要责任。最终胡女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两起案件都提醒着我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不论是驾驶机动车,骑乘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走在马路上的行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法规,驾车途中不要打手机、抱孩子、应集中注意力,安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发生事故如有人员受伤,第一时间应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人永远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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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刘冠博 刘志恒

作者: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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